我予2017年2月17日下午2点左右去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九峰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案件属于电信网络金融诈骗案,公安局不受案,说这个案子属于非法经营不归他们管,我让他们我开不予立案通知书,被公安民警拒绝,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6 条规定,要求对公安机关接到《关于吉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涉嫌诈骗报案书》,给予我《立案决定书》或《不予立案通知书》,依此我将行使本人的合法公民权益,不管你受不受案,总得给我个说法,不受案是什么意思呢,包庇诈骗分子吗?,请信访部门领导督促黄岩区警方受案。
目前你反映的事项已由我局刑侦大队受案。
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 2017/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