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劳务关系?

在某单位工作长达13年有余,一直以来该单位都没有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工种是安排外出做售后服务!请问:我与公司的劳务关系应该怎样确定?现要求买回之前的社保,应该提供什么资料?
您好!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您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存在争议,请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仲裁。
经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可依法要求用人单位为您补缴社会保险。如用人单位不依法为您补缴,请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社部门投诉。
2014-10-10 11:2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