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收取服务费合理吗?

5月份在秀洲区王江泾买了房子,当时交定金收取15万,后来签合同告知10万元作为综合服务费,只是给了一张收据并无发票,这个钱是否可以要回?
您好!您反映的购房被收服务费事项,因您未留联系电话,我机关无法与您联系,请您与我机关工作电话0573-82720240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我机关将据此开展调查。
秀洲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