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最希望尚都中心一直烂尾下去 》 一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款的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单位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应涉单位的通知要求,在提供了通知人有效信息,删帖链接,侵权内容及理由后,予以删除。如发帖人存在异议,认为发帖内容真实,并愿意承担发帖责任,可以在贴内提供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后,实名再次发帖。若不愿意实名且再次发帖,将采取禁言操作。
鄙视宝 德,鄙视楼主,鄙视e网
鄙视楼主, 鄙视e网, 鄙视无良开发商。
匿名不匿名比真实性更加重要么?依照E网的逻辑,举报贪官都要实名,不知道会出多少人命,还有几个敢举报。
给了十天时间,不错了。。。
宝利德不是跟尚都 中心毫无关系吗,哪来的商业秘密,公布证据了就说这个证据是你的商业秘密,不公布证据就说我们没有证据是在中伤你,这什么 逻辑。
你不用找E网查我的信息的,在贴子上留下你们能说句话的人的电话,我真接找你来维权。不信天下还真没有王法了,余海军脸都 不要的人,还要维护什么 形象。我把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发给你,请你去法院起诉侵犯你的形象吧。
顶过路群众!E网都快成狗腿子了,一个萝卜章就删帖!一天天搞些176小号来忽悠!玩你麻痹
如果相信过路群众,请购房户能说句话的人在贴中留下联系方式,我不相信这个权维不了,余海军通过非常手段获取土地,非法倒卖获取暴利、侵占公司资产,每一条足可以让他在牢中渡过余生,请转告余海军,自己做过的事情自己心里再掂量掂量。过路群众给你机会,是希望你能有一天想明白一个道理,,大部分购房户的钱是血汗钱,害他们太深,你要得报应的。宝利德大厦建 起来不容易,也是你一辈子的心血,希望你好好珍惜。
另外问下E网管理员,宝利德股份有限公司跟这贴有什么 关系,可以盖他的章来删这个贴,这个章可以删全部E网全部的贴子吗。 另外请管理员声明一下E网跟我毫无关系,现在有人怀疑我是E网的托,揭露宝*德丑恶嘴脸,让他们来赞助你删贴,我从中获取了好处。他们给你的广告赞助费不给我提成,年度总要给我个奖什么 的吧。
房产公司的事情和宝丽德有什么关系,盖个宝丽德的萝卜章就能删帖了么?
E网还有没有一点点法律知识?
刚刚声明宝利德与尚都 中心毫无系,就拿着宝利德的章来删尚都 中心的贴,哈哈,有一种关系叫毫无关系。我跟宝利德也毫无关系,请问E网我可不可以删宝利德这个声明的贴。
关健在于拿证据出来了,说这个证据是他的商业秘密。哈哈,世道乱了。
大家都懂的。
E网给余海军办了个VIP,不用罗卜章,一发上有余海军的贴就删了。
呵呵...你没证据说你诬陷,要求删帖;等你拿出证据又说那是商业秘密,告你涉嫌泄露商业秘密,也要删帖,E网的删帖规定是不是出什么问题了???
现在凡是涉及尚都中心和余海军肉容的新发贴子,发上5分钟就删了,不用罗卜章,也不用通知本人,宝利德驻E网办事处应该与E网谈成功了吧,麻比。
号外号外,过路群众已公开向余海军道歉,详见E网贴子,过路群众向余海军董事长的公开道歉信。
鄙视楼主, 鄙视e网, 鄙视无良开发商。
鄙视开发商,鄙视楼主,鄙视e网
人家买房子是来住的,不是装饰品,你房子造不好,你让人家怎么住。人家发帖谴责开发商这是很正常的行为。人之常情
删帖就是掩耳盗铃,多此一举,反而增加自己的不良印象。
这个社会太黑暗了
赚一辈子钱买了套窝心房,不找你拼命就算不错了。
……………………
要不是没有做过这个事情,业主怎么不去找别人,来找你呀!!真不是像一个高端企业能做出来的事情!!房子一天没有拿到,维权随时进行中!!
坚持到底!!努力维权!!1
E网真是越来越恶心了,这样的民生帖子就知道删。弄得没人气了,就开始用176小号来骗流量。真实芳草天
鄙视楼主, 鄙视e网, 鄙视无良开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