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务事(二老三百万家产,包括退休金全部要存起来全给儿子,还要女儿出赡养费,这合理吗)


最近和一个朋友一起吃饭聊天的时候说起他家的家务事,他感到挺郁闷的。他丈人和丈母娘有一个儿子,2个女儿,他老婆是老大,父母家有存款80万,还有房产4套,(在儿子结婚的时候直接给了2套房),剩下的2套按照现在的市价总价值在200万左右。老人的退休费2人有8000多一个月。有一天开家庭会议的时候,家长开始发话,我的家产女儿是没有份的,全部留给儿子和孙子的,反正你们生的都是女儿,你们的钱最后都是到别人家去的,就你们的弟弟生了一个儿子。所以我们的赡养问题今天要说说清楚,赡养费你们3个平摊,一家出1000一月,包括以后的医疗费用也要平摊。他们的退休金要全部存起来留给儿子和孙子。
大家认为家长这样的做法合理吗?
收入说明:
父母:年收入10万,存款80万,房产2套,价值200万。
大女儿:家庭年入20万左右,女儿一个,20万汽车一辆。房产2套,价值200万。
二女儿:家庭年入30万左右,女儿一个,20万汽车1辆。房产一套,价值100万。
儿子:家庭年入15万,儿子一个,30万汽车一辆,房产2套(父母在他结婚时赠送的),价值200万。
帖子发表已经5天了,跟帖也已经过百,总结了一下大家的意见,主要分成2个对立面、一个中立面:
第一类:情况和帖子一样的家庭,儿子或媳妇肯定是为了既得利益,强硬的反对帖子的意见,要求女儿拿钱赡养父母,自己顺便可以得到更多的家产,一句话,人心不足蛇吞象,不知道到时候会不会噎死。
第二类:情况和帖子一样的家庭,郁闷的女儿肯定是支持帖子的意愿,但求父母能够稍微的公平点,希望父母把女儿也当自己的孩子看待,不求父母的家产,只是希望自己的生活压力能轻点,不知道这个最低的愿望最终能不能实现,可怜的中国女儿。
第三类:独生子女,没有以上的情况,按照道德和法律,做出中肯的评价,但是更多的折现出对现实社会中国重男轻女的现象的无奈,能做的只有安慰和支持。
这个帖子发了也已经很久了,回复的话题也是五花八门的,但是总体上来说还是分为3类,也就是我在帖子里说的那三类,但是作为我来说,感觉现在这个社会不懂法的,不讲道理的人还是很多,虽说清官男断家务事,但是就本帖来说,我已经把事件的前因后果说的清清楚楚,但总是还有这样多的人把所谓的赡养义务和现实情况分开讨论。
这个事件的发展到现在,据我了解,2个老人的房产现在已经开始转移,但是我朋友的丈母娘是不愿意把所有家产在他们健在的时候转移到儿子名下的,这个事件,如果我朋友的丈人一意孤行的要把房产转移到儿子名下,从法理上来讲,女儿是有有权利起诉的,要求我朋友的丈人停止以上的行为,因为这个房产也不是他一个人的,按照法律来讲,他是没有权利处理其名下的所有房产的。
2个老人的儿子最近因为转移房产的不顺利而恼羞成怒,说了很多伤感情的话,也就是我在前面帖子中所说的,我那个朋友都要被他小舅子逼疯了,他小舅子提出来说要去法院告他,告他不赡养父母,连他小舅子也说,父母的家产全部是我的,父母还是要你们女儿养的,谁让你们都生的贴钱货出来的,现在不到你们那里弄钱过来,以后还不是要给别人。
遇见这样的亲戚也算是倒霉到家了。
所以说,由于老人的重男轻女思想的严重,造成儿子的心态也变的极差,为了钱,所有的亲情,兄妹情,家庭观念全部可以放弃,眼中看见的只有钱,儿子这样的心态,也同时在他自己的下一代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现在是包括儿子在内的一家人,都变得极度的自私和贪然,我想这样的家庭在以后的年代里,也不见得会有什么发展。

合理?为什么?
浙江这边就是重男轻女,特别是农村。
你朋友的家长,还保留了相当的农村思想。

很合理.非常合理,他们自己的财产,怎么分配是他们自己的事情,别人无权干涉,能明确告诉你,已经算很好的了.至于赡养费用,可以协商,可以根据各家情况不同有差异化.但赡养老人是义务更是美德,如果拿老人的财产分配为借口而不履行赡养义务,那就是缺德了~

这样的老人,如果儿子不孝,结果很悲惨的

真是奇葩了。

再合理好了,不和情

这对父母,享有高额退休金,估计也是城市的,但我感觉连农村老头老太都不如,农村老头老太如果有遗产,多少也会给点女儿的,也想留个好名声,让别人感觉自己不是重男轻女。
合理的遗产分配应该儿子拿大头,女儿拿小头,合情又合理。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父母,无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父母,无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