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改制后的原国企生活区该谁管

政府领导:
原龙岩地区水泥厂(其他很多原国企)被改制后留下的生活区,由于没有人管了或不知谁管了,住宅前后周围的很多绿化地连生活区内的公园都已被人挖地种菜,或建小车停车库,或被人占着它用。种菜后,由于浇菜使用小便加水,有人施肥用动物粪便,打农药等等,严重影响、威胁居民身体健康。生活区内住着那么多人,万一传染病来了,后果不堪设想。同时,这种行为也是严重侵占他人公共用地或公摊面积的行为。在此,特问政府领导,这种事现在该谁管,什么时候开始管。
由于该信访较为复杂,涉及面积大,请多给10天处理,谢谢!(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 2014-3-13 08:17回复)
XX先生:
现将您反映“原龙岩地区水泥厂被改制后留下的生活区,由于没人管,住宅前后的绿地被生活区内很多群众占用种菜和它用”的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1、经现场调查,并向原水泥厂留守后勤管理处了解,该生活区内共有建筑32栋、居民共839户约3000多人,绿地面积2万平方米。目前生活区住宅前后绿地被居民占用种菜、停车等共计约6千平方米。据留守后勤处人员介绍,以前工厂还有经营生产时,厂里有专人管理可以制约到厂里的干部职工。由于工厂改制后,厂生活区内无物业管理,也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留守后勤管理处也只是负责卫生和水电管理,对2年前生活区居民就开始占用绿地种菜和停车等行为,留守处虽有多次公告居民禁止破坏绿地,但收效甚微。
2、鉴于上述情况,我局辖区大队将在该处设立告示,禁止小区居民继续破坏绿地种菜,加强巡查,并协调该厂留守后勤管理处争取资金恢复绿地。
3、《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各单位自建公园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由该单位管理。但该生活区无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不利于维护生活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绿化设施等相关秩序的养护、管理,因此建议先行向留守后勤管理处反映,由其负责协调解决小区绿地管理和利用问题;并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在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而后聘请物业公司进行管理,这样才能做到长效管理。
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4年3月14日
(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 2014-3-14 14:5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