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5日,傅村镇上沈村村民贾仁兴,徐向峰因乱倒废土被深塘坞村民抓住,双方因赔偿事宜未谈妥,见对方离去,傅成熙,伙同村干部傅*意等人对贾仁兴实施追打,导致贾仁兴右肋骨多处骨折的严重后果。
2017年1月,贾仁兴要控告傅成熙等人,傅成熙等人闻风而动,唯恐换届选举对己不利,动用社会关系.于2017年1月2 0日,在傅村派出所主持调解下,由村干部傅小明执笔,以深塘坞村两委的名义与贾仁兴协商作了不伦不类的协议书,但未有贾仁兴的签字,也无村主任傅建红的签字,借此瞒天过海,更有过之,傅成熙等人利用职务便利,越俎代庖,竟然用村集体经济,由傅小明领取人民币85000元,赔偿给贾仁兴。为此村民反响强烈,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如此大胆妄为,为一己私利,置村民的利益于不顾,如此罔顾法律,如同儿戏,必遭天谴!
这里有一份傅村派出所的调解复印件,可惜我手机无法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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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村干部犯罪也要全体村民承担后果???
乱倒垃圾还有理了。
乱倒垃圾,也不能打人啊,有执法部门可以追究其责任
打的好,就是要选举出这样敢为村子出头的好村官。当然,行为可能过激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