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始兴法院顿岗法庭法官通过电话巧妙化解了一起同学之间的借款纠纷,被告张某主动向同学刘某还清了借款,刘某也向法院撤回了起诉,两人因此冰释前嫌。
原告刘某和张某本是初中同学,2016年年初,被告张某以生意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刘某借款2万元,并写下一张欠条,承诺在当年年中全额归还欠款。但借款到期后,经过原告长达一年的催要,被告张某仅偿还了5000元,对于剩余的借款,被告以各种理由搪塞,始终未予以偿还。无奈之下,原告刘某于2017年6月向始兴县人民法院顿岗法庭提起诉讼。
立案后,案件的承办法官当即通过电话联系被告张某,向其详细解释了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法院判决与执行可能对其带来的不利后果,被告张某的态度出现了明显的缓和。之后,承办法官电话联系了张某户籍所在地的村干部,让其出面与张某父亲沟通,督促张某尽快还款。
三天后,原告刘某兴冲冲地跑来法庭,告知法官张某已经主动向其还清了所欠借款,要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法官经审查,依法准予了原告的申请,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来源韶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