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如下,因为县县通气工程,需要在百步镇农丰村7组建设天然气调压站,镇政府有多次和村民协商,但因补偿不太合理,工程建设之前没有详细说明,村民觉得安全问题没有解决,在没有一家村民签订补偿协议和拿到补偿款的前提下,强行组织施工队进场施工,还派出大量警力,在主要道路上设置障碍物,心里上阻挡老百姓。我们质疑政府不合法,凌驾在法律之上,现在全体村民不同意,准备和镇府这种行为抗衡到底,希望有关部门积极介入,希望当地政府立即停止这种不合法的行为,拿出诚意和村民协商,镇府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不顾人民的基本利益和权益,我们会积极的保留证据,为以后的行政诉讼做准备。现在反应市信访办,希望嘉兴镇府为人民做主。现在是法制社会,地方政府也应该依法办事,如果因为某些政府的不合法行为,影响整个嘉兴政府部门的社会公信力,现在网络很发达,万一出现政府不合法的行为在网上曝光,全国都会关注,大大损害地区的影响力。希望政府积极解决问题,合法解决问题,我们相信政府能为人民服务,相信共产党是一个讲法律的党。11月1号开始强行施工,已经拍下视频文件,可能文件太大,无法上传,如有需要请联系我,可以通过邮箱发送。
尊敬的网友:您于2017年11月2日,通过网络投诉反映通气工程建设在百步镇农丰村七组,补偿不太合理的信访事项,我们于2017年11月3日收悉。经调查,镇、村在受领天然气工程项目实施任务后,镇政府、村民委组织召开了户长会,相关工作小组多次深入农户解答有关征地工作政策处理说明,前后历经近4个月。村民认为:补偿标准过低,要求房屋拆迁、每户一个养老保险和位置变更等。按照现有天然气用地面积(红线)及征地相关政策,不可能按照群众提出的要求重新选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项目实施需要征用的土地及支付的补偿款均已下放到村里。赔偿协议没有达成,是因为村民提出的要求超出了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理的补偿范围和标准。根据《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天然气工程选址距离建筑物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2米。在本次百步阀室项目中,阀室与最近民房的距离为86.9米(大于12米),满足规范要求。放空管设置要求距离建筑不应小于40M,百步阀室放空管距离最近民房为60.3M,也是满足规范要求。对百步镇农丰村七组村民不具有危险性。该项目系社会公共利益的政府公益性建设项目,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服从国家建设需要,协助国家顺利实现土地征收,而不能趁机漫天要价,延误国家建设的正常进行。如需进一步咨询相关内容,请向百步镇信访办咨询。联系电话:0573—86778148。
海盐县百步镇人民政府 2017-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