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兴城一店铺高分贝噪音扰民事宜

长兴城广场附近,一家叫做意大利·费雷司(FEILEISI)的服饰店,在店门口放置音响,从早到晚不间断地高分贝放DJ舞曲等高音歌曲,中午午休时间也不停歇,晚上到九点才结束,并且用麦克风高声跟唱、叫卖,叫卖言语中还掺杂不文明的用语。这样高分贝大噪音的情况已经持续了一个多月,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的生活。打了城管局电话,无人接听。打了环保局电话,答复这种情况属于警察局管。打了110,回复说晚上10点后的噪音才管,当追问那是否白天无论多吵都不管时,对方推说没有测试分贝的仪器没办法。但据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并在六十条中规定“违反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止,可以并以罚款”。自己在家阳台测试了分贝值,高达70多,甚至超过80。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这一块应该属于2类(居住、商业混杂区),白天的标准是60分贝,夜间是50。目前这样的情况给我们造成了很多困扰,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活和休息,却无处反映、无处解决。但《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确明确了“噪音扰民”属于违法行为。期望相关部门能处理。不胜感激。
王:
您好!你的来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针对你反映的问题,我局蕉南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前往长兴城广场调查走访,并多次到“意大利﹒费雷司(FEILEISI)”服饰店查看,民警现场告知店主播放广告产生的噪音已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要求店主中午时段停止播放广告,其他时段将广告音量调小,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噪音。经协商,目前店主已进行整改。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于 2016-8-17 10:0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