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造福工程”补助款去向及政策

你好,2012年10月份左右,我们村里(共星村)的村干部告知有所谓的“造福工程”补助款,当时说是按每人2000块的标准发放。并让我们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等材料去村里填表。然而事情到今天为止不见任何答复或者公示!我想请问相关部门是否有此政策?该政策具体内容及负责单位或负责人是否有落实到位!?如若有此政策为什么12年至今却不见任何补助款发放到我等当初填表人手中。是补助款去向成谜,还是另有他因。请永定县相关部门给予正面回答,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
关于陆先生反映“造福工程补助款去向及政策”的信访问题的答复意见书
陆先生:
您所反映的关于“造福工程补助款去向及政策”的信访件乡政府已于2014年7月28日收悉,经乡政府调查,答复如下:
一、信访人主要诉求。
反映共星村造福工程补助款去向成谜及是否有此政策,希望给予合理解释。
二、调查核实情况及处理意见。
针对您反映的造福工程问题,2013年1月我乡包村干部对共星村高华组、群星组、白腊坑组有实施建房的群众进行摸底调查,填写造福工程搬迁申请表,对符合条件的143户人我乡上报县农办,争取补助资金。去年我乡乡长、分管领导和包村领导去县农办相关部门沟通,因全市下达给我县的名额较少,所以分配到我乡的只有7户人,而且是榕蛟村雨顶坪革命基点村的名额,因名额少,不好分配,遂我乡放弃7户人的名额,希望在今年的时候农办能给我乡多些名额。造福工程并不是所有的都有补助,是农办统一安排的,我乡也无能无力,只能尽量争取。
如对我乡作出的处理意见不服,可以自收到本答复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县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查,本答复意见即为该信访事项的终结性意见。
陈东乡人民政府
2014年8月7日(永定区陈东乡人民政府于 2014-8-8 11:5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