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连锁酒楼工作10年了但是老板没有给我们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我所在的那间要关门了,公司也没有其它安排,请问我们能有什么福利??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
该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您所在单位违反上述规定,请您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2015-10-25 14:5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