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区金清镇沥南村余家里(小地名,具体地址可联系来电人),有人在该处焚烧建筑垃圾,期间产生极大黑烟和恶臭,时间:4:00-9:00,此情况已持续3天,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要求处理。
你于2017年11月10日向12345来电反映,要求处理路桥区金清镇沥南村余家里焚烧建筑垃圾问题的投诉事项,本单位于2017年11月10日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向你反馈如下:接单当日,我中队立即与举报人取得联系,共同前往现场勘察。反映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现场有焚烧留下痕迹,但没有找到嫌疑人。有发现垃圾堆放,当场联系环卫进行了清理。12日-15日,我中队加强了该区块得巡逻,没有发现垃圾焚烧的情况。下阶段将继续加强巡查。 经办单位:金清中队82881031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年11月15日
路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 2017/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