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在问题里提到党工委未按照中央规定的税后工资,要求事业单位员工按照税前工资缴纳党费,这个问题很难查吗?查下这1年来的缴纳流水和职工工资就知道了,而原诉求件竟然叫我提供个人姓名、单位核查,匿名投诉就是怕被报复。
2.这个问题是反应周宁党工委的问题,却由党工委来回复,自己抓自己?可能吗?
3.如果问题还是解决不了,我将会向上级反应,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答复如下:
1、缴纳党费是每个党员应尽的义务,党工委是依据各单位提供的基数,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缴纳党费。
2、党费缴纳比例是由各单位测算的,如有错可以在您本单位进行核对,如果您本单位计算有错不予改正的,可以向党工委或组织部反映,核查党费是党员应享有的权利,这种情况不存在打击报复行为。(周宁县效能办于 2016-8-29 17:2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