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黄局长能管管你的下级吗?
湖塘街道亭山村陈某某儿子陈某某,现任越城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领导。利用职权,公报私仇!因其在柯岩街道埠头村527号的丈人王某某,丈母娘陈某某两人与邻居的一点口角。利用网络舆论,煽动不知情群众。运用权力将邻居建造30年的房子(有土地买卖发票)定义成违章建筑,不分青红皂白对其进行强拆。该处房屋是在度假区、街道和村委三方的同意下,对其在15年香林大道立面改造时多拆除的部分(因为房屋的整体结构当时不能按要求拆除部分,只能先全部拆除)进行修复。于17年1月14日进行修复,工程已经完成。而陈某某为了他眼红的丈母娘陈某某出气,在网上发名为《柯桥拆迁办,柯岩街道,过年去了吗?这么大规模和明目张胆的违章没看到?》的帖子(现已被他删除)。不讲证据的制造舆论,其心可诛!希望黄局长能查一查这个下级的思想行径是否有违公务员准则。党员思想是让你报复?公职职权是随意滥用?有权就可以破坏他人私人财产?有权就可以颠倒黑白了?杀人灭口还要有个过程,你这权力大的连灭口都不用去做,杀完人就跑了?
为什么在我把土地发票拿出来后就把帖子删了?心里没鬼你怕什么?就凭几张照片就能把别人有土地发票的房子抹黑成违章,你在背地里动用了多少关系?你这么有本事怎么不去给你丈母娘造幢别墅?你们这些睁眼说瞎话,见不得别人好的社会渣滓活该家里出事!!!
陈某某,你也是从这种破房子里出来的人,做人做事要积点德,别以为现在有权就可以胡作非为,当心运用过度再回到亭山村那个260号的破房子里面去。
有土地发票的30年老房子被这个人动用关系强拆了
临时附房租用啥?
临时附房。。。临时一词。。。。
比较真实
别的地方我不知道,我们丰富小村还没并大村时开的土地发票就是这种写法的
您好,黄局长已让相关部门做相关了解。
哈哈,看到没有,做贼心虚的人又把名字全屏蔽掉了,e网成了他一个人的作案工具,有人把事情公开化还帮他擦鞋,真是衷心啊
人社局?看来都是姜昆惹的祸,这么多摸老虎屁股的人!
真是老虎他还不敢摸,只能欺负我们这些底层的人民群众
一面之词
您好,如果你们真的愿意查清此事的话,请你们到埠头村委来了解下真实情况,还我一个公道!
亲属与邻里矛盾,邻里房子被拆了=某人滥用了手中权力?lz的逻辑很奇怪,就因为做了官,,所以他七大姑八大姨只要有搭界的人跟别人发生矛盾了就得他出来背锅?
所以希望他的上级部门能调查他,难不成我连质疑的权利都没有?
像这种附属房要当违章建筑拆,也要赔偿的,这种违纪官员最后以:拆错了来答复
是柯桥区的,同绍兴市局没有关系
他是越城区人社局的领导,我不向市人社局反映那找谁说理去。
老毛,在哭了,如今的社会主义国家变味了,应该叫税会主义国家1
可以,连回复也屏蔽是吧。文中被屏蔽的姓名先后为陈仁云,陈建土,王云根,陈爱香。你有种就一直操作下去,把我禁言,删我帖子啊。
如果市人社局的领导真能看到的话,就先看看他在e网上所作所为吧,心里没鬼怕什么,还把别人的回复都屏蔽?当初做这件事干嘛?你又得到了什么好处?损人不利己的事以后麻烦过过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