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为何一直没有部门落实

为提升城市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升住宅区的居住品质,省政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相关规定,分别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文【2010】106号)和《福建省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我省各地市也积极根据此两份文件开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审批工作,如福州市截止目前已审批安装数百部电梯,但莆田市相关部门不知为何原因,既没有提出贯彻上级文件的工作意见,也没有公布落实文件所需的表格等材料,造成目前许多需申请增设电梯的用户不知道如何申请,也不知向哪个部门申请。而因为没有电梯,将严重影响许多老年人的生活品质,因为老旧小区没有安装电梯,上下楼梯十分不便,影响宜居生活。望市长同志百忙中抽出宝贵时间,督促相关部门尽快落实上级工作要求,落实为民服务的好举措,提升城市综合管理品质。谢谢!
诉求编号PT15060500093 我局已收悉,现反馈如下:根据2010年省住建厅下发(闽建房[2010]24号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我市现执行“本着业主自愿、公开透明、充分协商的原则”,经核梯号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署意见表,汇总后书面向我局申请列入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5-6-18 16:5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