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区中心幼儿园
招生对象
幼儿园招生坚持柯桥主城区幼儿“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额满为止。
(一)2014年秋季招生对象为:
小班: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在柯桥街道有常住户口、且本人或父母(监护人)在柯桥街道有房产的适龄幼儿。
中班: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在柯桥街道有常住户口、且本人或父母(监护人)在柯桥街道有房产的适龄幼儿。
(二)在满足以上(一)类对象入园的前提下,如有多余学额,小班、中班分别招收达到年龄要求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幼儿报名,额满为止。
1.在柯桥街道有常住户口,或本人(父母或监护人)在柯桥街道有房产的适龄幼儿;
2.经本区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调动和引进并持有《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人才的适龄子女。
绍兴市柯桥区二〇一四年初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1.施教区学生入学。各校按划定的施教区招生,施教区内“住户一致”的适龄儿童为招收对象。柯桥主城区对“区内只有户”或“区内只有房”的入学对象和符合“新柯桥人”计划政策的外县籍入学对象,在各校报名后,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在城区学校就读。
如果只有房的人,这样摆明是要让人迁户口啊
话说现在农业户口多少好,或者原来老家村里拆迁的户口也好,村里好歹都有分红
为孩子读书,这户口都不能要了?
但是现在的80后的一辈人,小时候应该多少吃过苦,都不想让自己的小孩子输在起跑线上
所以能读好的学校总是要读好的学校
所以,你们会迁户口吗?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谁为熊掌谁为鱼
其实这些都只是形式而已,只要拖关系走后门,什么户房不一致,有什么关系啊。
取舍问题
会, 因为我们没有农村户口,城市户口不值钱
绍兴市柯桥区教育体育局文件
绍柯教体普〔2013〕215号
绍兴市柯桥区
二〇一四年初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各学区、镇(街道)教育总支,初中、中心小学(升格学校)、中心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按照《义务教育法》和省教育厅、纠风办、财政厅和物价局《关于治理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择校乱收费的通知》(浙教监〔2011〕19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二〇一四年全区初中、小学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招生对象
1.小学:在规定施教区范围内有常住户口,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初中:在规定施教区范围内有常住户口的2014年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报名时间
各镇街中小学招生报名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自定,城区中小学招生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6日。
三、招生工作原则
1.坚持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各镇街要根据适龄儿童户口所在地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结合学校招生实际,科学、合理划定各中小学招生施教区范围。柯桥主城区2014年各校施教区详见附表。
施教区内的义务教育招生对象,必须100%招收入学。适龄盲童可向省盲人学校(富阳)报名就读;适龄聋哑儿童可向绍兴市聋哑学校报名就读;智障儿童可向区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对坚持在普通班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学校要落实好相应的帮扶措施。
2.坚持“零择校”的原则。取消跨施教区择校,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外,严禁收取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不符合规定的任何费用。
3.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小学招收新生不进行任何测试,小学升初中不进行升学考试。各小学应向初中学校提供小学毕业生相关材料(毕业生登记表)。
4.坚持阳光招生的原则。建立招生信息公开机制,有关招生计划、施教区划分、入学资格、招生办法、咨询电话等信息,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建立招生结果监督机制,学生入学学校确定后,其名单及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各校校园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控制班级学额,原则上小学招生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实行小班化试点的学校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具体招生办法
1.施教区学生入学。各校按划定的施教区招生,施教区内“住户一致”的适龄儿童为招收对象。柯桥主城区对“区内只有户”或“区内只有房”的入学对象和符合“新柯桥人”计划政策的外县籍入学对象,在各校报名后,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在城区学校就读。
2.拆迁户子女入学。因城市建设涉及住房拆迁的适龄儿童、少年家庭,根据区政府关于拆迁户学生的就学办法确定就读学校。在拆迁期间,向学校提供拆迁和临时居住的相关依据可按临时居住地就近入学,在拆迁安置后,按正常入学对象所规定的施教区入学。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入学按《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8]69号)、《关于实施“新柯桥人”计划的试行意见》(县委办[2008]99号)、《关于印发绍兴县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县委办〔2012〕12号)等文件精神执行。对符合免费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统筹安排进公办学校入学。
4.关于住宅商品房产权取得及户口迁入的截止日期。2014年入学的新生,户口迁入及父母(监护人)或本人施教区住宅商品房产权取得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统筹考虑城区学校教育资源及房产证申领的滞后性,2014年能提供父母或本人施教区住宅商品房全额购房发票且正式购房合同约定交房日期在2014年6月30日前、经实地调查确已交房的视同房产证;或在2013年5月1日前已购房并能提供父母或本人施教区住宅商品房全额购房发票和正式购房合同的。)确定学生施教区必须在前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认真查验学生户口、家庭住房及相关资料的有效原始证件。
五、招生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校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及组织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各镇街要成立由镇街分管领导任组长,教育总支书记和校长任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教体局的招生工作意见,制订各镇街、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各中心小学对下属完小的招生工作全面负责。各镇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于6月25日前报普教科。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12〕88号)执行。
2.加强宣传。各校要设立招生咨询电话,落实专人负责,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加强与镇村、家长、社会的沟通,及时按政策处理好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家长、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区教体局设立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咨询、监督电话(县84126627,84126633,85686957,84126632),为社会提供招生咨询服务。
3.加强衔接。各镇街中学与小学要加强沟通,密切联系,共同配合做好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的过渡衔接工作,确保安全报到,尽快适应。各校在招生时要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各类表册的建立和完善工作,切实做好新生的电子学籍档案的录入和管理工作。
4.严肃纪律。各校必须严格执行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随意扩大招生区域、招生数量及扩大班额。学校要严格实行平行分班,严禁举办各种类型的实验班、提高班、创新班等。
附件:2014年柯桥区主城区学校施教区一览表
绍兴市柯桥区教育体育局
2013年12月23日
不这样,商品房怎么卖出去?土地财政怎么能实行?想低成本搭便车,那还是移民吧
仔细看下,中小学招收没说一定要房+户口,]桥主城区对“区内只有户”或“区内只有房”的入学对象和符合“新柯桥人”计划政策的外县籍入学对象,在各校报名后,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在城区学校就读,跟去年没多大区别,唯一区别好象是期房的购买日期,提前一个月
政策一出又一出,又都跟着有钱人的脚步走,咱们穷人要咋办?
某位老爷爷说的,先让一部分人富起来,然后带领大家一起富起来,
脑残的人制定出来的政策!!
就不能让小孩上学方便点吗,哪近上哪,为什么这么多政策???
要是没有这规定,任何人都可以自己选择学校读,我想任何一个家长都会让自己的孩子去上那些相对比较好的学校吧,那些好的学校不是暴满了,差不学校岂不是没人读了,你又要有农村分红,又要在城市读好的学校,这。。。。。。
没有外地人的柯桥,柯桥将是一座空城。
关键是你就近的那所学校爆满啊,学校的教育条件毕竟有限,不可能全收的,那让谁不上呢,那不就得出条件了么
多少好的户口,就这样迁出了
以后要进去就不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