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政协委员:请市委书记、市长率先公开财产


广州书记市长能否率先公开财产?
作者:蔡慎坤 时间:2015-02-03 08:12
(图)广州市政协委员吴翔
在近日召开的广州政协大会上,广州市政协委员吴翔公开呼吁广州市委书记、市长率先公开财产,他认为,财产公开制度在国家层级20年前已在研究,但相关法律法规迟迟未能出台。广州作为领风气之先的城市,应从领导开始率先公开财产,“这并无损领导形象,所以请书记市长率先公开”。
广东是率先进行反腐立法的省份,去年10月22日,广东省人大公示《广东省预防腐败条例(草案)》,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明确裸官不得担任领导职务,拟提任领导干部的,应如实报告个人房产、投资、债务、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并“逐步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不按要求报告的,不予提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波表示,《条例》着眼解决例如官商勾结、裸官贪腐、收受红包礼金、变相受贿等反腐败的重点难点问题。
此次公示的《广东省预防腐败条例(草案)》是一部地方法规,不是红头文件,这意味着新提拔官员的任前财产公示,不再是“试点”,而是一项常态化措施,是反腐机制走向制度化、法制化的偿试,也意味着广东全省范围内可能率先开始官员任前财产公示。
我们在为广东预防腐败条例(草案)叫好的同时,也不得不正视(草案)的可行性,(草案)对于新提拔官员的财产公示,加了两个严格的限制“逐步”“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这种只对新任官员的改革,能否全面推进,抑或影响到现任官员,值得怀疑。
领导干部公开财产为什么进展如此艰难?难点恐怕还在于领导干部自身对于公开财产的恐惧。
早在1987年11月17日,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汉斌,在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就指出:“ 一些国家规定公务员应当申报财产收入,我国对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建立申报财产制度问题,需在其他有关法律中研究解决。”
从那时至今,已近三十余年,其间199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将“财产申报法”列入立法规划,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等相关部门也相继发布了一些官员财产申报的规定,一些城市也有过类似试点。但时至今日,从县级官员到中央部委官员,其财产状况民众只能通过一个比一个更惊人的贪腐案曝光才能窥见冰山一角。
干部公开财产曾屡次被中央领导提及,并被视为反腐的一项重大举措,大多数官员对此也持积极态度,2011年中国社科院《法治蓝皮书》的调研数据表明,70%的公职人员认为官员财产应当公开,并赞成扩大财产范围至私车、股票等收入,而对此持赞成态度的厅司局级官员比例甚至高达91.3%。
2010年5月26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当中提及领导干部包括各级机关的县处级副职以上、大型国有独资企业的中层以上领导人员,申报财产要同时包含本人及配偶、共同生活子女的房产、投资、就业情况。
问题是,这些文件规定都只是内部申报小范围内公示,并不向全社会公开,这种遮遮掩掩的举措并不利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干部公开财产最关健之处是公开财产之后的核查、监督、处罚等等,如果不能公开,这些文件规定就形同虚设,看看这些年来,几乎没有一起重大的腐败犯罪案件是通过干部公开财产被发现的。
多年来,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持之以恒在“两会”上提交议案,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官员财产公示,而得到的回应,也从“条件尚不成熟”、“全面推行尚存一定困难”到“正在积极开展工作”,再到“适时向全国人大提出立法建议”、“已着手起草建议稿”。
习近平总书记上任后多次强调,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样的表态为干部公开财产指明了方向。干部公开财产就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无论西方还是东方,都被证实为行之有效的廉政手段而且已经日趋成熟和完善。广州作为领风气之先的城市,如果书记、市长率先公开财产,不仅深得民心,也有可能得到中央支持,不妨试试?

他们把房子转移完了,自然会公布的。这种事情,不加强权力监督。成天监督别人几个情人,几套房子,天天在哪儿吃饭。这样做还不如把官员都关在监狱里办公。这样就能把权力放入牢笼了么?为权力加锁了么?不管你怎么监督别人财产和精神教育,别人想贪污的还会变着花儿的贪污。
反腐就得让受害人敢出来维权,国家保障其维权,就给权力加了死扣的锁。反之不管怎么监管,到了农工讨薪的时候,警察还是一如既往的去抓要钱的,而背后官员和欠钱的密谋,怎么收拾要钱的,让警察给办了。这样的反腐,就是形式主义,在封建社会已经用了几千年了,在明朝还东西厂监督官员,各种巡抚和钦差,照样没有消除官僚阶级对人民的剥削,当前也是如此,民众没有对官员的监督权,哪和封建社会的官僚阶级和人民的对立是本质相同的。

这个政协委员好大的胆子哟,敢喊书记、市长公布个人财产;如果是在我们这样的老革命红色根据地,立马就被枪毙。

不要说市长书记,只要在位的,哪怕是一个县级的局长或乡镇长,都不敢公布财产的。

支持所有的公务员,国企工作人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教师等等公布个人财产,提倡固定资产清理,没人认领的固定资产一律充公再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