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信 举报人:台州市椒江区前所街道六联村广大村民粮田承包户。被举报人:台州市椒江区前所街道土地办主任金广森及街道有关领导。举报要求 六联村广大村民粮田承包户(即六联村办公楼前面的一片粮田承包户)坚决不同意把承包的粮田用于建房用地,因30年的承包期内,承包权受法律保护的,坚决抗义没有经承包户同意签字,村委会无理由强制收回承包户的承包田,用于建筑住房用地。理由 一、六联村原有保留下来,用于本村村民今后建设住房之须的土地,大部分位于本村西边的欧乐购超市东至旁村的王礁村交界处,靠村公路旁边住宅房屋的北面(即前排住宅的后面)基本上都是未经审批的违章强建的厂房和住宅,本村违章建筑的土地面积约达80亩,都被私人占有。明显违反国家“三改一拆”的政策,至今顶风未拆,导致村里宅基地严重紧缺,而将村里上百亩的粮田报批600多间宅基地,粮田承包户是坚决不同意的,强烈要求先拆除80亩左右违章建筑占去的集体土地及粮田。而拆除后的土地用为村民的建房宅基地。 二、按中央十六大精神,保护耕地面积,试问上百亩的粮田用于建房是如何审批的,老百姓不得而知。现六联村部(前面)征收30亩左右粮田作为强制搞点,建造别墅群,但没有得到绝大部分粮田承包户的签字同意,在未达成征地协议的情况下就要进行强制强征,其中部分签字的还是在村干部的连哄带骗下完成的,而驻村干部也同意村委的方案吗?而现又公告有几十间宅基地已审批,承包户还没同意签字就已审批,而其中有超生的,有违章建筑的,还有不够审批条件的,不知用了什么关系审批下来,其做法可能会直接导致今后粮田承包户和建房户的矛盾恶化,若发生命案,街道土地办及街道有关领导谁能负责? 村二委的不合法、不合理的决策,被强迫征回承包到户的土地(承包期限为30年,还有15年的承包期),现有政策土地要永久信不变,承包期内土地可以有常专让的,而村委定下每年每亩1400-----------村民得不到公平和应有的待遇,请问金主任粮田承包户是否受法律的保护,村民的承包土地是村委、村干部想收回就收回合法吗?还有部分村民把还没有审批到的宅基地进行买卖交易(价格为30至35万/每间),而承包户即得不到应有的报酬。-----------能否让老百姓看到党中央十六大精神,保护耕地,让“三改一拆”的政策落实到实处。 此致举报人:台州市椒江区前所街道六联村广大村民粮田承包户 2016年 12 月 2 日
你来信反映:1、前所街道六联村书记李昌兴违法用地;2、欧乐旁边土地违法被占用;3、宅基地审批;4、村两委承包权等问题已收悉。经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告知你:对于你所反映的六联村书记李昌兴违章建筑问题。经实地调查,情况属实。该户建筑为历史遗留问题,1999年经临时用地审批,三层砖混结构,占地面积存在少批多占现象,于2007年双违整治期间已进行过处罚。前所街道办事处已根据六联村的违法用地实际情况进行统一部署,下阶段将对该村违章分类统一处理,逐步整治。对于你反映欧乐购超市至王礁村公路侧违章建筑的情况部分属实。此情况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且位于公路沿线两侧,属于公路管理局管辖范围。现前所街道已将该地区列入“两路两侧”整治计划,并已与公路局、行政执法局等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待部署后分批统一处理,逐步推进。对于你所反映的强征土地建个人建房的问题。经了解,六联村部前面的土地仍为集体性质,是村民农居点,用于六联村村民个人建房。该地块是经六联村村两委同意上报办理有关用地手续,并于2012年和2014年经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个人建房手续。对于你所反映的村两委强迫征回承包户土地等问题。该问题属于村民自治范畴,不属国土部门职能范围,建议你们与村委会积极沟通协商,妥善处置此事。特此告知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椒江分局 2016/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