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事项

你好!按照要求已婚子女要求分户需要提供房产证,但我家房产证是属于父亲的,而按照要求是一户一宅,那如果我用父亲的房产证去分户那不是一宅两户了?而且家里其他兄弟也不肯的。可如果先申请新房建设后再分户,国土局又要求说先立户才能审批,或者有新房建设的住宅用地协议。所以现在问题就出来了,如果没有房产证明又不能分户,如果先盖房子再分户又是违规,这种情况怎么办?
陈先生:
您好!您的来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户籍政策相关规定: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发生产权分割(即分家)变化需要分户的,可以凭《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结婚证》、门牌证(请自行到区民政局申办)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提出申请。(秀屿区公安分局于 2014-11-7 10:2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