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请问有无退役军人的就业政策?如果是退伍军人自主创业,有相关的资金扶持或贷款政策吗?
您好,根据市政府下发的《印发佛山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佛府办〔2012〕106号)精神,目前,市、区人社部门定期举办创业培训、创业讲座,免费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跟踪扶持等服务。据统计,全市现已建成10个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基地为创业者提供低租金、低费率、一站式服务的创业环境,增强创业成功率,对符合产业政策,不造成资源浪费、环境污染、不属高危行业、初期投入不大的创业主体均可进入。同时,我市积极推行小额担保贷款的有关政策,各区人社部门均已制定小额担保贷款的具体方案,结合实际情况为创业者提供最高额度达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有力扶持其创业成功。
针对退役军人,除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外,在106号文件中还着重提到:佛山市户籍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凭《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对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自领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建议您到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税务部门作进一步的咨询或具体办理业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13-07-06 23: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