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村因为城际地铁拆迁,签定拆迁前协商好了宅基地安置点。可是现在房子腾空了,原定的安置点却不让建房了,安置地点要换。(可是换的没原先的好)村里有90多的老人,有身体不好的,租房都困难。现有相关人士说爱建就建,不建拉到。我们该怎么办
这不是一个讲法治的正负,没有契约精神,你无法要求额外赔偿。
这个算违约
又被骗了,可其他骗子有风险,这个骗子却有大好钱程
靠,什么社会啊!欺人太甚
说爱建不建,不建拉倒的真不配作领导。政府悔约就应该合理补偿给村民,但愿政府诚信,村民也应适当,所说的地段好坏如相差不远也可接受,必经所谓的地段是政府修路修出来的,但人家必经已拆了你屋道理缺,如双方拖,苦的还是村民。
马上在不喜欢的地方建,谁算的到以后,但在安置的电,水,土地证,等问题上要跟政府书面确定方式方案!
谁让你们相信这些人的鬼话,你们有协议或者合同吗?没有的话,靠嘴说?滑天下之大稽
没有法律合同来说个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