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通江县诺江镇城北村二、六社全体村民
被举报人:张明朝,男,现年55周岁,现住北村六社,现任城北村村主任(中共党员)。
一、官商勾结定协议,百姓利益遭侵害。
2013年5月4日,被举报人与四川欣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原县农业局处通往熊家坝已使用60年的老路废掉,公司支付道路硬化补偿费10.8万元,但这笔资金至今去向不明。2013年11月12日,被举报人为掩人耳目与几个村民代表暗箱操作,再次与四川欣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协议,该协议的签订不但程序违法。且严重损害了二、六社村民利益。表现在:
1、未召开村民大会讨论决定,违背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自治和《农民土地承包法》两个三废之二的法律原则。2013年11月12日这份协议上虽然有村民代表签字,但签字的代表人未超过三分之二以上,代表的名字也不是代表自己签字。
2、协议中约定的补偿项目及补偿金额未公告公示。
3、通往熊家坝的老路已通行60年之久,且二、六社现居住人口达两万以上,是他们通行的必经之路,且是捷径。一旦废除这条公路会给两万多人代来通行和生活上的极大不便。被举报人擅自决定废除这条路是对人民的犯罪。
4、晒坝仅只给了混泥土材料补偿,未对晒坝的土地进行补偿。
5、占用其他地按每亩61500元的补偿标准过低。
二、村社财务不清,支出不明
九七年至今17-8年中账务未公布,村社收取村民建私人住房及小产权开发商见房费达贰佰多万元,除向村民分配60多万元外,余款不知去向。2007年被举报人将五马桥五个门市低价出售24万多元,也未给村民明确交代。
三、侵占集体利益,非法收取水费
2011年国家投资18万元,社上投资7万元,本地村民户投资600元,外迁户户平投资1500元,合计投资70多万元修建了水厂,可被举报人却将水厂拿给村文书及两个村民代表卖水,每方水收取2元水费,共计60余万元,所收取的水费全部挪用贪污。
四、黑市交易,违建成灾
熊家坝二、六社内,这几年违法建房泛滥成灾,良田好土占尽占完。原因就是村社干部带头违建,支持违建,与违建者串通一气,暗中收取费用,房子起了,土地没了,干部的腰包鼓了,钻政府的空子,发国难财。
城北二、六社多次向县各级政府反映,拒不理睬,今年9月5日重新立案,向县委、政府、纪检委反映,任未回复;10月份到巴中市纪委反映实际情况,任未得到回复。最近,特向省纪检委如实反映情况,今天特向中央第九巡视组反映城北村干部的贪污腐败现象,诺江镇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请求中央巡视组严查严办。
举报人:城北村全体村民
2014年12月31日
:curse:
帮顶,一定要严格查处,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