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新农保的报销比例的问题。是这样的,我爸爸是仙游户口,有办理新农保的这个医保,现在因为肺癌,在福建福州肺科医院进行手术,目前用到的费用约六万左右,今年2015年,新农保的报销比例有调整吗?具体比例是多少呢?这可以做大病申请吗?是直接在医院那边自行结算的吗?还是要去县农保办进行办理?请予以解答,谢谢!
1、定点医疗机构级别起付线(元)补偿比例封顶线(万元)
乡镇级(一级)100 90%12
县区级(二级)50080% 12
市级(三级)80055% 12
市外100040% 12
注:补偿比例指政策范围内(医疗总费用-医保外费用)的比例。
2、大病二次补偿不必自己申请,只要达到补偿条件(参合人员住院年度累计费用自付部分超过2万元的纳入大病统筹补偿范围),每年的第四季度初及第二年的4月份会电脑统计公开,最后由户口所在地的卫生院通知符合补偿条件的参合人员领取二次补偿款。
3、 福建肺科医院不是新农合定点医院,2015年度产生的医疗费用请于2016年3月31日前携带社保卡、户口本、医疗证、身份证、住院发票、疾病证明、出院报告、医疗费用清单(以上医院材料加盖医院公章)到县新农合中心服务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仙游县新农合中心电话:0594-8599302,县新农合中心办公地址:仙游县工艺博览城5号楼3层。 (仙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于 2015-12-31 15:4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