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有关领导,土地就是爹土地就是娘,农民离开的土地就不叫农民了,在党和政府关心和支持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发布的各项土地政策和(土十条)出台,反映了中央对农民和农田的重视,而作为上杭县茶地镇政府的有关领导同志却视农田和水利设施被毁的简单处理和后期的不作为,致使我家四亩农田二年还无法生产,也无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和补偿安置,打多次电话投诉,茶地镇政府回应无钱修水利工程和农田复原,让我自己处理。请问这种行政不作为我不应该投诉吗,一年之计在于春,2017年的春天又要开始了,我们又要开始今年的农业生产,请问2017年我还要等多久???
注:该事故发生在2015年12月茶地镇村民温森荣承包的水库,年关排水捞鱼时,水库水坝崩溃造成下游基本农田保护区农田和水利设施被毁,有图有真相。或者告知邮件发给您们
山子背山塘位于茶地镇茶地村山子背,该山塘未履行相关手续私自建设的非法山塘。该山塘大坝垮坝发生于2016年1月31日,因为正值年底该山塘业主温森荣急于将鱼打捞出售用钩机将大坝底下的排水口挖开。由于埋置大坝地下的涵管交接处未用水泥浆砌,水顺着涵管缝流出,而且大坝背水面也未硬化最终导致溃坝。该山塘下面有百余亩良田以及有人种植香菇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毁坏。事发后我镇先上报水利局,水利局组织相关人员下来对山塘及下游的良田毁坏程度进行查看和估量。我镇根据水利局的意见下发整改通知交于温森荣,要求其限期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同时也告知山塘业主温森荣要求其安排人员对良田垃圾清理及田坎修复工作,他当时已惊慌失措不知如何是好。我镇立即安排人员对现场毁坏良田进行垃圾清运,对毁坏的田坎进行修复,并通知温森荣这些清理垃圾及修复田坎的相关费用由他一人承担,他也同意了。而清理到此次信访的温先生的良田时,当时也有询问他的家人让他们自己对田中垃圾及田坎进行修复,我镇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他家人没有给予回复任其发展,我镇委托赖慎喜为整个垃圾清理及田坎修复负责人也有问及他人1500元就他那块田垃圾清理和田坎修复能否去做。介于当时温森荣后来一直抵赖不吭声不想出这所有垃圾清理及田坎修复的钱,大家都不愿接这个活来做。所以当时就暂时没清理这块田的垃圾和修复田坎。目前镇财垫付30260元由赖慎喜负责人清理的垃圾及修复田坎费用。我镇会继续督促温森荣尽快与温先生取得联系就该块良田的垃圾清运及田坎修复工作商量一致意见。如果温森荣还不及时回来处理此事,镇村两级将商议采取相关措施处理本次事件。(上杭县茶地镇人民政府于 2017-3-14 15:2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