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市中小企业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市十一次党代会、市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和全市企业家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刻把握高质量发展的内涵要求,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践行“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的工作理念,积极营造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
1.推进《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宣贯实施。对市有关部门和各区落实《天津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2.牵头起草《关于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补充意见》,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开展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大督查,全面推动《关于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对区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进行考核。
3.实施百户民企集团发展壮大行动,以实体企业为重点调整完善培育数据库,结合“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实施精准帮扶。落实对入选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和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的民营企业奖励扶持政策。
4.建立民营经济发展顾问制度,及时掌握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动态。定期开展政企对接活动,组织市有关部门与企业当面对接交流,现场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5.加大民营经济发展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经验做法和优秀民营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家先进典型,营造崇商重企的社会舆论氛围。
6.加强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和分析研判,掌握中小企业运行态势和面临的困难问题,及时制定和完善中小企业支持政策措施。
(二)进一步培育创新动能
7.持续开展新一轮中小企业创新转型行动,强化统筹协调,严格督导检查,选树典型,加大宣传,推动3000家中小企业实现创新转型。
8.鼓励支持企业培育“专精特新”产品,引导企业实施精益管理创新,打造一批产业配套能力强、细分市场领先、知名度和影响力大、技术水平和创新程度高的“单项冠军”。全年培育120个“专精特新”产品。
9.做好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和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遴选认定、年度测评及资金扶持,举办2018年“创客中国”天津创业创新区域赛,营造更好创业创新氛围。
(三)进一步促进商务楼宇提质增效
10.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压紧压实目标任务到各区,加强统计监测,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全年盘活空置商务楼宇面积300万平方米。
11. 按照“打造精品、做强品牌”的思路,在商务楼宇中开展“星级楼宇”评选活动。打造一批精品楼宇,加快形成“做强一家、带动一批、发展一群”的楼宇品牌效益,促进我市楼宇经济集群式发展。
12.培育一批发展理念新、创新意识强、发展措施实,产业集聚度高、产业特色明显、税收贡献大的特色楼宇,引导各楼宇在引进高质量企业、升级高质量业态,实现高质量税收等方面持续做优做强。
13.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出台新一轮楼宇经济发展扶持政策,培育打造第五批亿元楼宇项目,促进全市楼宇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进一步完善园区载体功能
14.加大示范工业园区低效闲置土地清理盘活力度,对土地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不足等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确实无法达标的项目,采取回购、转让、转产、置换等方式予以盘活。全年盘活示范工业园区低效闲置土地1500亩以上。
15.全面开展工业园区(集聚区)围城问题治理工作,推动各区治理工作方案落地。对国家级和市级工业园区予以保留;对符合“两规”的市级以下工业园区(集聚区)和零星工业用地予以整合;对不符合“两规”的市级以下工业园区(集聚区),按时间节点予以取缔;依法关停取缔工业园区(集聚区)内违法违规企业。
16.按照《天津市示范工业园区年度考核办法》,组织开展2017年度示范工业园区考核,对年度考核优秀园区给予市财政资金奖励,优先解决用地需求。
17.开展示范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强化园区企业安全生产管控,督促指导园区企业利用科技手段对重大危险源和关键生产区域实行全天候监控。积极推进示范工业园区环境治理,落实大气和水污染治理工作。
18.坚持规划引领,打造特色园区、品牌园区,实现园区错位发展。做好示范工业园区规划及产业定位调整工作,突出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注重特色发展、差异化发展。
19.深入开展优秀示范工业园区内企业与新疆和田东三县贫困家庭帮扶结对活动,倡议示范工业园区内爱心企业主动开展结对帮扶工作,主动吸纳新疆籍劳动力来我市务工。
(五)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
20.完善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功能,做好平台网络运营服务工作。加强对平台网络宣传推广,引导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向平台网络汇聚,实现服务活动线上线下相结合。
21.开展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和优秀企业家培训,面向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同国内知名高等院校、培训机构合作,组织开展不同形式内容的培训,全年培训100人次。
22.加快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制定完善市级示范平台认定办法,对全部市级示范平台进行重新评审,推荐国家级示范平台,完成国家级示范平台(技术类)免税申报工作。
(六)进一步扩大合作交流
23.做好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暨民企贸易投融资洽谈会组织工作,为知名民营企业来津投资发展搭建合作交流平台。
24.落实对西藏昌都、新疆和田、甘肃甘南、河北承德、吉林长春等地的帮扶任务。重点做好承德六沟产业园区帮扶工作,支持两地企业之间开展贸易、投资、技术和人才合作,推进双方产业对接。
25.组织优秀中小企业参加第十届apec技展会、第十五届中博会等活动。
26.组织优秀中小企业赴中东、非洲等地开展经贸洽谈,支持中小企业在“一带一路”地区开展产业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