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玻璃不冲洗,二院医生有没有责任


2015年6月23日,因为晚上打烊后清洁过程中发生意外,被碎玻璃划伤,打的赶到就近的第二医院救治,当时的急诊外科医生谢某某给我清理了伤口,进行了缝合手术,过程中只用pp碘擦拭伤口,未用双氧水冲洗(这些专用医学药物词汇是后来不断看病中才知道的),当时右手腕一个伤口缝了3针,一个伤口缝了一针,当时和医生明确说了是碎玻璃,务必清理干净,缝一针的伤口因为小,医生说要划大点伤口才能看清楚有没有碎玻璃,当时和陪同的同事商量要不要划大伤口多缝这一针,问了医生划会怎么样,不划又会有什么后果,医生说划的话要缝针,不划的话如果有碎玻璃要二次手术,当时为了怕有二次手术所以让医生划了看了伤口,然后他看了下说没有碎玻璃就给我缝上了,我是第一次受那么大需要缝合的伤口,就问他后续怎么样,他让我过两天直接去二楼换药室换药就好了,我问后续还要不要来这里让他看伤口恢复情况,他说不用来。然后就是打破伤风,回家吃消炎药止血药,当时没让我挂盐水。然后两星期就是按时去换药室换药,过了两周拆线,发现手腕无法转动,护士说你手怎么过了两周拆线了还那么肿,然后再是看病,手那么肿医生说现在挂盐水效果没有一开始那么好了,然后就是挂了6天盐水,然后吃消炎药,手还是有点肿,医生让拍磁共振,X光,CT,超声波检查为什么还肿原因,反正一次缝合手术的不仔细,让我把医院的检查设备试了一轮,然后超声波检查出来右手腕缝了3针的软组织内,距体表1.7mm,2.6mm处分别见两个小强光斑,大小分别为0.8mm,0.5mm(异物不排除)。然后让我去杭州邵逸夫医院看病,然后就是让我等3个月,观察,看伤口内的玻璃会不会烂出来再处理,如果不烂出来,就让它们留在里面,等以后有发炎等其他情况再说。然后我去医院投诉,医院医疗安全办复印了我的病历检查报告等资料,今天给我回复说医生没有责任,碎玻璃是清理不干净。我想问问医学专业问题,网上百度伤口清洗是清创术的重要步骤,必须反复用大量生理盐水冲洗,务必使伤口清洁后再作清创术。没有冲洗步骤,医生有没有医疗过错?是不是因为这个导致我后来手发炎肿,软组织内异物滞留的几率大大增加了?

网民朋友好!
患者金某某,于2015年6月23日因在工作时发生意外致右腕部被玻璃划伤半小时来院就诊。医生予以清创及扩创探查伤口处理后,予以缝合伤口及对症治疗并告知患者伤口内有异物残留的可能(见患者门诊病历)。8月13日患方来院反映情况,院方经调查事情经过后已与患方沟通,患方仍有异议,院方建议患方可行医疗事故鉴定。
绍兴第二医院

太可怕了

医生太坑爹了,如果玻璃真的有一定几率无法完全清除,复诊没有好转就应该预料到还有玻璃残留的可能性。

这么小的玻璃碎屑是有可能没清干净的,玻璃是透明的,而且当时是出血的状态下,那两粒小碎屑几乎就是隐身的,用双氧水冲洗也不一定冲的掉,就算是铁屑也不一定可以保证取出呀(铁屑的话,还可以拍片看见)。只要无症状,留在体内没关系的,不过对于LZ来说,有异物在体内,心里总会有疙瘩,换了谁都一样。但这事换了其他医生来处理,估计也不能保证拿干净。LZ不相信,可以拿买回来的猪肉试一下,弄差不多大小的两粒沙子上去,用水冲,用镊子取,很难拿的,而要在活体上取异物就更难了。

楼主这么牛自己清啊

太不负责任了。拿病人的生命开玩笑吗??

人家来问问医生到底有没有责任,想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你这就喷上了?如果医生都你这说词估计都被杀完了。

高手在民间

动不动就提杀,医生水平有限你又不是不知道,缝了三针就大伤口了笑话!哪凉快拿呆着去!

你给我杀一个看看

这种问题只能咨询相关专业人士了。

很同情楼主,但是这么细小的透明玻璃屑(0.8毫米,0.5毫米)放在血肉一片的伤口中,而且是在不确定有没有的前提下寻找,不知让楼主自己找能不能找得到。如果是翻来覆去地找上四五个小时又没有找到,我想楼主到时候也是要醉了。扎在肉里面的玻璃细屑洗洗是洗不出来的。另外,楼主在这里指名道姓,可是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权,要注意啦可能会被起诉的。毛病没好,就要想办法治疗,这才是最要紧的。

又是一个苦逼的夜班即将结束,刚好空下来和楼主聊几句:你的病情不复杂,同情病人但更同情谢主任!楼主呀,就像楼上几位说的,玻璃碎杂物残留取不干净很正常的,也是没办法的,想想哪个医生故意会不取干净?当时是急诊处理,我作为一枚普外小医生,急诊外科也工作过一段时间,说实话也碰到过类似问题,也好几个外伤异物取不出来,包括铁屑(x光下见得到就是取不出),那也是没办法的事!关键是杭州专家怎么说的?不可能不负责任瞎说的!楼主呀同情你的病情但请理解医生和医学!老是钻牛角尖无济于事只有搞坏心情!最后说一句:其实很多异物残留体内真没事的,例如老兵战时的弹片等等,听我一句吧!对了忘了说一句:你已经侵犯了谢主任的隐私权(人家可以告你的)。祝心情好一切好!

我也觉得是没有责任的,碎玻璃渣在血肉模糊的情况下应该是非常难取干净的。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当然谁碰到总是不爽的。

医生也挺难的

十年前二院急诊也发生过,很相似。结果医院给了5000元。

不过,十年前的那个玻璃大,大概黄豆大小。

没有人杀吗?眼瞎?

医生天生高大上?范了错误正常维权 也要被你这样的喷子喷?

医生叫什么,如果看是这人,就转院

这个医生应该没有责任的。像这样的残留物是根本无法取出来的。因为活体取异物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特别像玻璃、细石在X光下根本就是不显影的,所以也无法判断异物的方向,医生也无从着手。有时候小的铁屑明明在X线下可以显影,通过器械也可以感觉到,但是就是取不出来。因为旁边都是血管、神经、肌腱、肌肉,那个都伤不起。所以手术的时候也不可能大刀阔斧的去取。

你适合移民。不过你的口袋那点铜板也就让你在e网装一下!

适不适合 跟维权有毛关系? 难道在中国人就是贱?维权都不可以,维个权居然被人喷也真是醉了。可能长期被这种环境习惯了,不知道正常的应该是什么了。再退一步讲楼主现在只是来询问可不可以维权,连维权都还不算。。。。。。。

相互理解吧。

网上查了类似病情,鉴定专家讨论分析,得出结论为构成四级医疗事故,医方承担次要责任。理由是:1、医方未完全按照手外科清创常规进行病人清创及检查,导致异物残留;2、目前患者功能影响较轻,而原发损伤因素是造成手功能影响的主要因素,医疗行为失当是次要因素。再次鉴定的分析意见为:1、医方在为患者进行清创术前未拍摄X光片和仔细检查伤口,未能及时作出正确诊断,导致玻璃异物残留。属于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中第12条情形——软组织内异物滞留。2、患者目前损害后果主要由创伤因素造成,医疗行为起次要作用。
医疗事故鉴定费初次是3000元,再次鉴定是3500元,医院轻飘飘一句话你去鉴定好了,真是店大欺客!小老百姓要投诉科主任也是不自量力!患者除了要四处问诊求医治疗疾病,还要花钱才能维权,怪不得医患矛盾那么激烈啦!现在的医院是不是太追求经济效益,还有没有点医者父母心。玻璃留在我手里,忍受疼痛的人是我,对我今后工作生活的影响是我在承受,说弹片留在身体里没事的人都是在说风凉话,受弹片的疼痛折磨的时候有谁知道?我现在夹筷子,写字手针扎得疼,谁来帮我受?医生,你对待的是病人的身体,能不能请以后多点耐心多点仔细,就像楼上说得,人体不是猪肉,缝合的伤口比开放性的伤口更难清干净异物残留!

病例上写了有可能就是医生推卸没清干净碎片责任的尚方宝剑了?医生的病例写得潦草又不是不知道?当时我同事和一个不认识的女生也在场,医生如果觉得可能还有碎片残留,为什么不让我回他那里复诊,而是让我去换药室让护士去换药。我6月23日受伤他给我缝合,6月24号26号28号7月1号5号换药室换药,8号拆线,10号做磁共振,14号挂3天盐水消肿,15号医生发现表皮两颗碎玻璃,16号挂3天盐水,21号拍X片,22号拍CT挂3天盐水,24号用针挑碎玻璃,湿敷,25号27号29号换药,31号盐水挂了还是肿所以换吃消炎药,8月3号还是肿建议去杭州看病,5号查出有碎片残留,7号10号11号13号19号看专家,寻医问药,因医生未做清洗后续患者一趟趟看病容易吗?我不是医生不会看病,所以花钱去医院购买医疗服务,医院一句看不清碎玻璃,钱照收了,玻璃没清干净就推责任,我找谁诉苦?现在碎玻璃还留在体内,就让我观察,观察,观察,然后就不了了之吗?

不太清楚

我现在手时不时会发炎,现在休病假两个月了,日常生活吃饭夹筷子会有痛感,写字会有痛感,尝试洗碗手会痛,就是光躺在床上,手也是一阵一阵阶段性疼痛,我的工作需要频繁地用手,我是右撇子伤到的是右手腕,所以公司至今让我好好在家休息养伤,所以这样的现况,在医院诉求不成的情况下,来网上发泄下心中的苦闷,也以我的经历警示后来者,不管是看病的患者选好医院好医生,也包括医务工作者对待病人病情请仔细再仔细,可能你不在意减少的一步救助措施,带给病人的就是一辈子的疼痛折磨,毕竟生命不能重来,人体不是猪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