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区委书记、区长的一封信


现举报柯桥区夏履镇新民村郁某某一家,目无国家和各级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擅自建造违法建筑,共有约7亩的违建厂房、约70平方的违建小屋和违建坟墓一座。具体详情如下:
1.违法私自建造厂房。2007年开始,郁某某一家就开始在柯桥区夏履镇明阴寺(夏履镇中学旁),以村交租费名义违建厂房5亩左右,后二年又私自向5人买地违建厂房2亩左右,不向村交租费。共约7亩左右土地以供自己开厂加出租,共出租收取租金35万左右,是否偷漏国家税收也无从知晓。违建厂房具体详见图片一、二、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乡镇企业建设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照本法办理审批手续。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郁某某一家对国家法律置如罔闻,擅自在耕地上违建厂房,无任何审批手续,还一再扩建,简直是对国家法律和政府部门的蔑视,如若再不进行整治,怕是整个山头都要被违建厂房给霸占啦!
2.违法私自建造小屋。郁某某一家现有三间三楼别墅一套,建筑落地面积为4×11×3平方米,相应道地9米,已超出正常面积。后于2015年上半年,又在自家房屋东面私下扩建落地面积为4×19×1平方米的小屋,面积约70平方左右,违建小屋具体详见图四。根据《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第三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在已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用地范围内擅自新建、搭建,或者利用建设工程擅自新建、搭建的,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内容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已属违法建筑,应责令限期拆除,依法处以罚款。
3.违法私自建造坟墓。根据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绍柯政办发(2014)82号文件,区委、区政府决定将违建坟墓整治纳入全区“三改一拆”工作内容,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违建坟墓中整治攻坚行动。而郁某某本人是党员却顶风作案,于2015年7、8月在新民村的山(夏履镇中心小学对面)上建造豪华坟墓一座,具体详见图片五。如此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在群众中造成极坏的影响,要求政府部门予以整治,对违章建筑坚决进行拆除!
郁某某一家的上述行为,已是违法建筑毋庸置疑!于法,其已违反国家级、省级、市区级等各级法律法规;于理,每个公民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怎么能容忍一户人家有如此多的违法建筑而无人管制,任由其“村霸”一方!对于郁某某一家以上对于郁福根一家违章检举情况属实,请政府相关部门予以调查核实,依法处置,对百姓有一个公平的示范!
2016年7月10日

针对该网友反映的情况,现作如下回复:郁福根的坟墓举报属实,镇政府于2016年7月21日上午组织人员对该处坟墓予以拆除;举报中所提到的附房,建造年份较早,后对其进行了修缮;举报中所提到的厂房,为新民村家庭工业集聚点,根据区政府有关农房登记发证及“无违建镇”创建的有关政策,该处附房及厂房属于暂缓拆除范围。(同时,对郁福根举报对方的未批先建违章建筑也予以一并拆除)。

针对该网友反映的问题,我镇主要领导非常重视,目前已由镇联系领导、分管领导会同城建、国土等部门赴村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待调查核实后再作进一步反馈。谢谢!

区委书记、区长:已阅!

啥叫郁某某,查无此人

被管理员改啦,本来是实名写的

叫郁福根一家

书记说、我是管党务的。区长说城建呢!你去找基层城建!哈哈!你为他们想想也不是没有道理!问题出在基层,一级一级没有压实!九龙治水,补了这边,溃了那边!老百姓真是有苦难言!

这里没用,你要直接去反映或打12345

只要我们老百姓团结起来,所为官商勾结,贪赃枉法总会有一天老天来收拾他们

又是不了了之的事,拔掉萝卜要带出好多泥。

整治不良之风刻不容缓!!!

这么多违法建筑为什么没人管?!相关部门为何坐视不管!总是这样看不见弱势群体的心声!令人心寒!

把它办了

这么多违章建筑政府怎么会不知道?

那家人看来势力很大啊,不能放纵

不知道镇政府调查核实要多久?大家静静的等

好像是有这么户人家啊

政府不给力啊

这么多违章建筑,没人管的吗!

顶起来,不能纵容!

是郁福根一家!是郁福根一家!是郁福根一家!

管理员把名字隐藏啦

那么多违章建筑,为什么没人管

政府应该加大力度打压违章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