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交警,东双桥社区艾糟行径


本人市区马弄东区住户,因马弄东区旧小区改造,社区给每个私家车主发了一张临时停车证证,并告知将车停在附近的渔化桥河沿路段,10日上午本人车辆莫名其妙被贴牌,事后我拨打12345进行投诉,第二天交警回电,因为是我老婆接听,具体内容为交警说有人投诉我车辆妨碍别人经营,但本人停车位置为自己的店门口,请问交警部门我妨碍谁的店经营了?第二交警说只能单边停放,当时社区发给我们临时停车证时说叫我们不能停在马弄,只能在渔花侨河沿,那么这个问题是你们交警部门与社区之间的协调不足,难道我们老百姓为你们这种垃圾一样的协调能力来埋单?最后一点,我晚上在渔花桥河沿走了一圈发现全路段并没有禁停标志,路面也没有划线,那么你们在没有禁停标志标示的路段贴牌,是非有足够的法律法规作为支撑,还是你们违规操作!!!!

楼主你好,你的发帖内容我们已悉,由于你提供的信息不全,我们无法核查,我们已多次站内短你,请你提供车牌号码,以便我们查明后回复与你。
绍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4年12月2日

政府在创收呢?

x想尽一切办法收银子

法无禁止既自由,在没有禁停标志标示的非交通主干道的支线或者小区道路贴牌,交警就是滥罚

@绍兴交警

抓收入也不要搞的怨声载道

1、看社区给你的临时停车证上有没有交警部门的落款,还有停车地点有没有明确。如果,设有协调好,社区的责任更大些。
2、“法无禁止既自由,在没有禁停标志标示的非交通主干道的支线或者小区道路贴牌,交警就是滥罚”对你这个观点我不赞成。有禁止停车的标志,是指即使人在车上,也不能停车。而没有这一标志,如果人不在车上,你的停车影响了交通的通行,是可以处罚的。

社区已经明确告知让我们把车别停在马弄路段,可以停在渔化桥河沿路段,至于协调是社区跟交警之间的关系,而不是我们老百姓来埋单

该路段并无禁停标志,对于老百姓来说就是法无禁止,对于执法部门来讲就是法无授权,而不是交警即代表法律,这个责任在交警部门,而不是要我们老百姓来埋单

如果交警随便一说这里是违章停车,那还要禁停标志干嘛?

君子爱财希望取之有道!

交警就是硬要饭。没办法的

打市长热线维权

你先自己确定一下是不是协调过的。如果没有协调过你就上来骂人家,那就表示你是来泄愤的的,不是好好来讲理的。你要被网友喷死的,违停还有道理了?

我这不就是在讲理吗?首先社区发了临时停车证让我们去停,交警拍了谁负责,其实我停在自己店门口,我妨碍了哪家店铺经营了?再者违停的概念是什么?违停不是交警说违停就违停,那还要禁停标志干嘛,交警有标示说全路段禁止停车吗?

去证实社区跟交警之间是否协调是我们做的事情吗?我找谁去证实?社区如果没有跟交警之间协调,就擅自发放临时停车证让老百姓去停车,那么我就要问了,难道绍兴政府部门下达一个政令是这么随便,没脑子的吗?如果有协调过,交警再来拍,那么交警抓收入欺负老百姓能不能别这么不要脸?

年关快到了,交警部门“辛苦”了一年要发点奖金了,还不得问百姓拿?

有车也是个麻烦事

在马弄靠近渔化桥河沿这边有一个禁停标志,但显示的是马弄路段禁止停车,所以我们从来不去马弄停车

这是渔化桥河沿东路口,很明显,并无禁止停车标志标示!

这是西路口,也无禁停标示,很奇怪在马弄搞了个禁停标志,但仅仅2米路的渔化桥路段没有禁停标示,这是为了方便老小区居民解决停车难问题还是为了抓收入!!!某交警以前每天晚上7点多,等附近小区居民都下班回家之后来拍照

土匪爱财同样取之有道。

吃个早餐出来都被贴了 还是看到拍照就跑出来 说没有办法拍照了就必须罚 哎哎哎

每年都有指标的,没发到这么多款就没有奖金等。。。。

建议学习蓝月先生去打行政官司,你一定能赢!

先让我们来看一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根据以上两点,我发表一下我的意见:
一、“停放”和“临时停车”是不同的概念,停放是指车停在某一地方,驾驶人离开;临时停车是指车在某一地方临时停一下,驾驶人不离开。
二、《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明确说明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所谓的规定地点应该是由交通标志或交通标线来规定的,没有停车标志或施划停车泊位的道路上,都是禁止停放的。所以在渔化桥河沿,没有设置禁停标志,表示可以“临时停车”,但不能在停车泊位外“停放”。
三、“法无禁止即自由”是完全正确的,但不适用此事,因《安全法》已有明确禁止。没有禁令标志,就按《安全法》的规定来办。打个比喻:《民法》等相关法律已规定别人不能不经过你的同意而私闯你的住宅,你就没必要在你的门上写明“非经本人同意,外人不得闯入”。
四、马弄靠近渔化桥河沿这边的禁停标志,是表示临时停车也是禁止的。
五、“那么这个问题是你们交警部门与社区之间的协调不足,难道我们老百姓为你们这种垃圾一样的协调能力来埋单?”这个协调结果的责任是交警的吗?社区有没有和交警部门协调好呢?交警有没有同意呢?交警同意单边停还是双边停呢?停车证上能证明交警已经同意了吗?我觉得这个停车证不靠谱,如果是合法的“许可证”,就必须有许可部门的印章,至少也得有个落款吧!那这个停车证有交警部门的落款吗?有具体的许可内容吗?估计这个停车证上的落款是社区,那社区有这个许可权吗?如果社区没和交警协调好就发给你这样一张所谓的停车“许可证”,你说你应该找的是交警还是社区呢?
以上代表我个人观点,如果觉得我说得不对,那就直接忽略掉,当我没说。请看在我这么晚了还没休息而打了这么多字来和你交流,请别骂我,好吗?谢谢!

这里专门有一辆巡逻车两个小协警在转的,下次看到了问问他们指标是怎么定的就好了

25楼交警叔叔的解释太到位了!赞一个
我也是做法律工作的,个人觉得楼主说法不客观,自己不懂法(那么这个问题是你们交警部门与社区之间的协调不足),素质也不高,有侮辱交警的话语(难道我们老百姓为你们这种垃圾一样的协调能力来埋单?),这既表明楼主被拍后气急败坏的心理,有反应出楼主蓄势借题发挥的本质。交警叔叔的回复非常到位,有用法律逐句逐句给你解释,没有任何的个人感情色彩,我个人很佩服交警叔叔法律运用的客观、到位和成熟。凡是就事论事,我觉得楼主你违法停车时错的,有错则改,善莫大焉!千万不要不自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