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法院为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4万余元


3月8日,交通事故受害人陈女士将一面“情系百姓,高效务实”的锦旗送到浠水县法院执行人员手中,感谢对其给予司法救助,帮她渡过难关。
2012年陈女士因交通事故造成10级伤残,肇事方因家庭困难无力赔偿,造成陈女士伤情未愈家庭生活困难,县法院依法对其予以司法救助,向其发放司法救助金35000元。
据统计,去年以来县法院已向20余名生活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4万余元,帮助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