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所不给办理房产镇

我在武平县中山镇国土所办房产证,总面积是110平米,实际使用80多平米。我家只有三口人,当国土所要我提供4个人的户口才给我办理房产证,请问这是怎么回事?
刘先生:
你好,你于2016年12月27日向龙岩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反映的“国土所不给办理房产证”的诉求(编号LY16122700029)我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你实际申请办理的业务为农村个人建房审批,经中山镇国土资源所实地勘察,你申请审批建房占地面积约110平方米。经审查你户提交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农村村民用地与建设申请表、户口簿等个人建房审批相关材料,你办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的建房面积为110平方米,提供的农村户籍人口复印件为3人。根据《福建省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闽政办〔2011〕189号)第十条的规定:村民每户建住宅用地面积限额为八十平方米至一百二十平方米,但三口以下的每户不得超过八十平方米,六口以上的每户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平方米。因你提供的农村户籍人员只有3人,我局中山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已多次电话通知你补齐材料,但你至今未能提供,建议你按照上述规定及时补充材料申请办理个人建设审批手续。
武平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12月29日 (武平县国土局于 2016-12-29 14:3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