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大嫂,亲鱼和幼鱼别买回家


5月以来,全省掀起了“幼鱼保护攻坚战”和“伏季休渔保卫战”。我市海洋渔业部门持续开展幼鱼保护海上联合执法行动,现在情况如何,市面上还能买到小鱼吗?
昨天下午,台州市市场监管局、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台州(公安)边防支队等联合对台州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菜场、酒店和海鲜排挡进行了检查和宣传,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志愿者协会的志愿者也一同参与了宣传。
在开发区中心菜场,海鲜区摆放着满满的海鲜。执法人员在检查的同时,向摊贩和消费者发放宣传册,介绍禁渔期的规定,呼吁大家不要销售或购买幼鱼。随后,执法人员检查了贪吃渔人、石塘渔港、星辉菜场、刻龙海鲜城和方远大酒店等单位。
临近饭点,星辉菜场里买菜的人越来越多,台州人爱吃海鲜,不少人在吴大妈的摊位前挑选鱼虾。“我不会卖带子的鱼和没长大的小鱼,那么小上餐桌多少可惜。”星辉菜场的海鲜经营户吴大妈说,她出售的海鲜基本以养殖为主,她知道卖违法捕捞的海产品会被没收、处罚,得不偿失。
“这次主要查小带鱼、小鲳鱼等经济幼鱼有没有出现在市面上,从下午检查的这几家来看情况非常好,没有发现小带鱼、小鲳鱼等违禁渔获物。”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庞虎林说。
春夏之交,经济幼鱼正好处于成长期,个头都非常小。“现在灯光围网、敷网渔船已经处于禁渔期,6月1号开始将全面休渔。这段时间我们对海上、港口、码头进行了全线管控,严禁小鲳鱼、小带鱼等18类经济幼鱼流入市场。海上查得严,陆地上的管控也要跟上,我们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市场和餐饮单位等流通、消费领域进行全面管控。”庞虎林说,“除了部门监管,我们也呼吁市民参与监管,并拒绝购买满腹鱼子的亲鱼和尚未长大的小鱼,为修复振兴浙江渔场出一份力。”
6月1日12时起,东海区进入为期三个半月的全面伏季休渔期。禁渔期间,违反休渔规定的渔船将面临没收渔获物、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渔具、罚款等行政处罚,触犯刑法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为休渔渔船违禁提供油、冰的组织和个人,以及代冻、收购、销售、加工违禁渔获物的批发市场、冷冻企业、餐饮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罚。
市场监督部门凡发现幼鱼必须立即没收,对当事人予以调查问责.
从源头上监督,并延伸至市场监督,共同保护海洋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