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眉山市公安局 局长的一封信局长: 你好!眉山市东坡区新区湖滨印象小区8栋2单元502室,这户业主养了几条狗,且她家的金毛犬母狗已经下过4窝狗仔仔,养狗的性质属于在限养区养狗和贩卖犬只。对于这户业主养狗已经引起了该小区业主的公愤!业主烦请得到市公安局的帮助,请该业主不要再养狗了。 一:2016年6月初,该户业主的大型金毛犬只在该单元的楼道里抓伤8栋2单元501室的业主,当时已在新区大石桥派出所报了警。 二:2016年3月,该户业主的大型金毛犬只在该单元的楼道里咬死一只小型宠物狗。 三:该户业主的狗在单元楼道、小区绿化带、小区人行道上,随地乱屙屎屙尿。该业主也不及时清理。致使楼道臭气熏天,现已引起了整个单元业主的公愤。于2016年6月14日上午几名业主代表前往江公社区反应此事,未果。2016年6月14日下午6:00,几名业主代表前往新区大石桥派出所反应此事。以及之前到小区物管处反应。 都对该户业主无效果,属于油盐不进型。 物管、社区、派出所、城管、畜牧局 ,都不能解决此事。现特发此信给区长、局长寻求帮助,希望领导下来调查、访民意,都可。8栋2单元的业主将积极配合人民父母官的调查工作。 三:夏季,人们穿的比较少,加之狗在夏季容易出现狂躁,人们极易被咬伤,且伤口较其他季节严重。且马上暑假临近,学生、小朋友都放假了。这样的情况下,已经对业主的生命安全造成了影响。严重的影响到了业主的正常生活和休息。 四、近期在新闻上得知某地区狗一日之内咬伤数人。 要防患于未然呀。 如果一定要等到狗把人咬伤、咬死,才对狗进行猎杀的话。此举不可呀。请领导务必要为广大的业主,人民群众考虑。 强调业主的要求:该户不能继续饲养大型犬只。小区是居住的地方,不是提供饲养狗来叛卖的场地。请及时处理此事,万分感谢市公安局领导的支持! 据《东坡区狂犬病防制》文件中,第三条提到:开展违章犬只捕杀。城区由公安部门组织违章犬只捕杀队伍,对超养犬(每户养犬不得超过1只)流浪犬、无主犬、未免犬和限养区的大型犬、凶猛犬进行捕杀和无害华处理。 据此该户业主家属于超养犬,而且是大型、凶猛犬,理应捕杀。
你好,东坡分局辖区派出所已通知养狗的业主马某某进行询问,并告知其于本周内将违规饲养的狗进行处理,并对可以饲养的狗按要求申报准养证明,如未按规定进行办理,本周内将对违规饲养的狗进行捕杀。
2016-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