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15020800010 还有两个问题麻烦帮转发一下相关部门!

请问:农村自建房没证,遇到政府拆迁如何处理?
诉求编号:LY15020800010
诉求标题:请问:农村自建房没证,遇到政府拆迁如何处理?
你好!请问
1、新罗区东肖镇龙泉村有规划建设“南三环路”,主要涉及龙泉村哪个组?6组是否在征用范围?可否公布发送具体的详规CAD图纸啊?
2、家中的房子建于91年,但未办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拆迁是否可以得到和有证的赔偿?
3、听已拆迁洋潭亲戚说,没证的房只要有航拍图例有,也可算作有证的。该说法是否正确?但问及以哪一年的航拍图为准,她却说这他也不清楚。麻烦你们解答一下。谢谢
转办意见:龙岩市信访局 1、请 龙岩市城乡规划局 在 2015.2.27 15:25 前回复。 (2015.2.9 15:25)
市领导批示:
区(市)县 领导批示:
回复意见:您所述的规划建设“南三环路”即是龙岩中心城市路网规划中的外环快速路,其中东外环东肖段(龙岩学院东侧)、南外环经过东肖镇龙泉村区域。项目设计方案正在研究中,设计方案尚未经市政府审查通过,待方案确定后予以公示,可关注规划局网站信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不属我局职责,请向龙岩市住建局咨询。(龙岩市城乡规划局于 2015.2.15 17:00回复)
张伟您好: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中心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的通知》(龙政综【2011】226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对于征收范围内未取得土地房屋权属证书、土地房屋权属证书不全或无合法批建手续的建筑,由城市规划、国土、房管部门组成土地、房屋产权认定工作小组进行调查认定”.被征收人所反映的房屋产权认定以产权认定小组的意见为依据,具体房屋补偿按项目房屋补偿方案实施。(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5-2-26 16:11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与原有的问题相同,有关部门均已作出答复。(经开区东肖镇于 2015-3-5 16:1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