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锦园43号楼乱搭建露台,谁能来管管?

裕锦园43号楼乱搭建露台,通向露台的铁门,且向规划、城建多个部分反映,但无果。
现在想通过此平台问问:
1、此种做法是否合法?
2、假如不合法,为什么有关部门推三推四?有关系的假装没看到,没关系的马上就警告!
3、接下来怎办
XX同志:
现将你反映“中城裕锦园43号楼乱搭建露台及通向露台的铁门”的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43号楼112室业主陈京雁在43号楼西侧公共用地上搭建钢架棚,以便于该楼业主停放摩托车。另该业主在自家阳台开设一扇门通向停车棚顶部,并在停车棚上设置栏杆及木地板。
我局中城大队已对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临时建筑物、构筑物通知书》(龙城执〔2014〕临限拆字257号),并责令其自行将阳台通往停车棚的门封闭,同时拆除停车棚顶上的栏杆及木地板,否则,近期将组织人员进行强制拆除。该户户主已口头承诺自行拆除,中城大队将进行跟踪落实。
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4年4月28日
(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 2014-4-28 08:0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