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退货期限商家拒绝退货


最近幾天,家住陕西的钟女士在淘宝网上购买了一双女鞋,收到鞋子后,发现鞋子表皮有部分脱落,遂联系了淘宝商家要求退货。
  起初,商家同意了钟女士的退货要求。但当鞋子寄到以后,商家却以钟女士超过了7日无理由退货期限为由拒绝接收鞋子。钟女士无奈之下,拨打了12315投诉电话。
  這家淘宝店经营地址位于溫岭城北街道辖区内,城北消保委工作人员接手了该起投诉。商家反复强调,是因为钟女士未能及时将鞋子寄出,他们才拒收。
  消保委工作人员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明确,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因商家提供的鞋子存在质量问题,虽然超过了7日期限,仍应给予退货。至于淘宝网所作出的拒绝退货的决定,属于公司内部决定,并不具有法律效力。最終经调解,商家同意了退货要求,最终给钟女士邮寄了一双新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