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新闻 06-23 09:19
环保是根高压线,任何企业不得非法危害环境,不过总有个别欠缺环保意识的企业触碰这根“高压线”。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继今年4月对外公布今年第一批环保“黑名单”企业以来,本月又有7家环境违法企业被“戴帽”。近日,嘉兴市环保局通过官网对外公布了今年这7家企业的名单。
根据今年新修订的《嘉兴市环保“黑名单”制度》,平湖市金马来服装机械织造有限公司、平湖市天美环保科技服务部(个体)、海盐机械铸造有限公司、海盐飞翔标准件厂、海盐县秦山铝压厂、浙江叶森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嘉兴市港区瑞星标准件有限公司7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符合嘉兴环保“黑名单”企业的认定标准,被列入嘉兴市2016年度第二批环保“黑名单”企业。
7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恶劣
记者从市环保局法规宣教处了解到,此次被“戴帽”的7家企业的违法行为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向外环境偷排污染物或私设暗管排放污染物,二是擅自倾倒、弃置危险废物,三是因环境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向外环境偷排污染物或私设暗管排放污染物的,如海盐机械铸造有限公司通过雨水管道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海盐飞翔标准件厂采取规避监管方式向外环境超标偷排污染物,平湖市金马来服装机械织造有限公司私设暗管排放有毒物质(危险废物),平湖市天美环保科技服务部私设暗管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海盐县秦山铝压厂私设暗管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擅自倾倒、弃置危险废物的,如浙江叶森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把生产中产生的废油墨桶及废油抹布(均系危险废物)约150公斤,倾倒于灵安港北侧。
因环境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如嘉兴市港区瑞星标准件有限公司非法排放含重金属锌的工业废水,超过国家排放标准3倍以上,单位被判处罚金10万元,由于超标排放含有重金属废水的情况严重,3名被告人被判处缓刑及罚金。
还会被纳入银行征信系统“黑名单”
目前,市环保局已将这7家企业的名称、法人代表(经营者)和主要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并抄送市纪委(监察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银监分局,属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和嘉兴港区管委会等,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采取多种措施加强“黑名单”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切实加强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这7家企业不仅在环保“黑名单”上榜上有名,接下去还会被纳入银行征信系统的“黑名单”,被银行限贷甚至停贷。
据悉,今年年初以来,我市已经公布两批环保“黑名单”企业共14家。自2007年以来,市环保局共公布了372家环保“黑名单”企业,目前,还有80多家企业未完成“摘帽”,今年6月上旬,我市对30家申请“摘帽”并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了“摘帽”验收,这些企业已经进入了“摘帽”程序。
企业违法排污,不仅要通过行政和法律手段进行处罚,也要教育和引导,针对尚未“摘帽”的环保“黑名单”企业,市环保局先后组织了两期环保法制矫正学堂,促进“戴帽”企业进一步强化环境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规范,按照环保法律法规提高环境管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