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3月份引用的鼎湖山泉桶装水有很强的化学气味,后来及时反映给12345热线,并反馈给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到现在为止,此事仍未解决。2、多次打电话给12345后,每次都是等待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处理结果,每一次都是等待很长时间才有反馈3、每一次的反馈结果都是‘已督促商家与您联系协商处理’,但是我电话给商家,商家根本就没有收到需要‘协商处理’的意见。因此此事到现在为止仍然是未解决。4、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的处理过程中采用抽样检查生产企业的样品,而从未提取我家里现场的水质和水桶的质量进行检测!既然是抽样,肯定会有漏检情况!这种情况本人认为严重不合理!5、对于这种问题,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人员处理过程中存在不作为情况,必须我本人电话之后才有反馈,而且仅仅简单的以短信方式通知,而且也未见其起到监督的督促的效果!商家根本就没有与我取得任何联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也没有告知我最后此事该如何处理!
魏志军:
您好!您反映“鼎湖山泉桶装水有化学气味投诉近4个月无果”的投诉件(流水号:111707196990801)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我局执法人员已约谈商家,并明确以书面形式要求经营者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落实经营责任和社会责任,合法依规经营,对消费者针对食品安全提出的问题应积极回应并依法进行协商处理;
二、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履行了职责要求,现场抽取桶装水进行送检,检测结果均为合格,抽检取样、过程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三、我局在收到您反映的流水号为081704237067101、081706226031801、081707117945901和081707195997301的投诉后,严格按照投诉举报处理的相关程序进行调查处理,与您进行联系沟通,并在法定期限内给予回复;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香洲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2日
市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08-02 17: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