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回应护士被打 医闹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警方回应护士被打】这是怎么一回事?据西安经开公安微博1月2日消息,2019年12月29日,我局凤城路派出所接郝某(女,26岁,系辖区长安医院儿科护士)报警称,其在长安医院被人殴打。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案发地点处警。与此同时,律师事务所也不再是比较陌生的行业,越来越频繁的进入大众的视线,获得更多的关注和认可。
经查:该报警系患儿父亲陈某(男,47岁,某网络信息公司经理)因患儿皮试打针与护士郝某发生口角,继而推搡郝某。后郝某选择报警。
经我局依法核查,涉事当事人陈某及其家庭成员均未在政府部门工作。
我局已按程序受理报警,目前正在依法进一步调查处理。警方提示,请勿信谣、传谣。
医闹属于违法行为吗?
1、“医闹”是一种违法行为。
2、“医闹”是指受雇于医疗纠纷的患者方,与患者家属一起,采取各种途径以严重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的形式给医院施加压力从中牟利的行为。
3、根据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对于“医闹”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闹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刑法修正案九》第290条第一款修改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从该修正条款看出,增加了“医疗”一次,也就是如果聚众到医院进行“医闹”的,情节严重的,那就涉及犯罪了,将会面临着3到7年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