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一名销售员擅自挪用50万公款 请客吃饭、喝酒唱K全部挥霍


昨天,记者获悉,海盐县某水泥厂的一名销售员擅自挪用公款近50万元,目前已被海盐警方刑拘。
陈某,今年53岁,嘉兴市南湖区人。2004年,他进入海盐县沈荡镇某水泥厂做驾驶员,后因得到老板赏识,遂转岗为销售员,负责销售该厂生产的混凝土和水泥。
据陈某回忆,在做销售期间,他负责供货的工地有很多,而货款,施工方往往不能及时付清。“工地付钱都是不定时不定数的。”陈某回忆说,这就给他挥霍公款提供了便利条件。
陈某在做销售期间的开销很大,“要经常请工地上的人到酒店吃饭、喝酒、上KTV玩……光买烟,我一天就要花100多元。”陈某说,“时间长了,我无法交给工厂的金额就越来越大,而且我自己手头也越来越紧。”
为了维持自己的高消费,陈某便开始私自挥霍收上来的货款。据统计,至去年10月,陈某拖欠工厂的总货款达150万元,而他私自挥霍的就有近50万元。
后来,陈某的行为引起了老板的注意,于是将其辞退,并要求其赔偿。“钱都花光了,我没有偿还能力。去年年底我亲戚帮我还了3万元,剩下的实在没办法。”陈某说。
目前,陈某已被海盐县沈荡派出所刑拘。
来源:南湖晚报

这小伙,无语,把别人对你的信任这样用掉!
53岁还小伙?:funk:

没结过婚的老小伙

光买烟每天100多元,2包中华就要100多了吧,如果是请客吃饭打牌,一天两包肯定不够的啊
老处男!:victory

老板不人道 帮跑业务 开销肯定大 你直接辞退 你叫他用什么还 他喝出来的关系给谁弄去啊 这叫釜底抽薪啊 :funk:
估计是这样子:titter

齐家水泥厂
差不多10年,每年5万的费用不算多。老板有点缺少人情,应该想想近十年中带来了多少利润,应该给个时间逐步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