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百家号作者:胖妞说会计
我们多处拿工资会面临税务稽查风险吗?
税务稽查我们通过案例来看一下:
事由:杭州李先生今年突然接到税务局的电话,要求补税,说系统显示他在两处拿钱,每月少纳个税610元要补税。李先生一头雾水。因为两处拿钱。所以很明显,现在纳税申报对我们个税的申报是有风险的。
多处拿工资原因是:李先生在一家公司专职上班,每月工资收入1万,还在一家公司兼职工作,每月收入3000元。专职公司每月正常扣缴个税,兼职公司没有个税。
最后查询2016年全年收入就发现:专职单位每月取得工资10000元,承担社保300元,年终奖18000元。兼职一份工作每月3000,年底没有年终奖。
一、那么李先生的专职公司按照如下计算申报个税:
1、月薪部分每月交个税=(10000-300-3500)*20%-555
=685(元)
2、年终奖金18000元如何交税?
18000/12月=1500属于第一档3%,
个税=18000*3%=540(元)
二、税务局计算税额的方法如下:
李先生每月应汇总两处工资交个税
每月申报个税=(10000-300+3000-3500)*25%-1005
=9200*25%-1005
=1295
因为已经申报了685元,每月需要补个税610元
所以在金税三期的火眼金睛下,逃无可逃,多处拿薪酬,得自行申报缴纳。
税务局以身份证号汇总薪酬收入,如果在多处拿工资,虽然各处工资的个税都已代扣代缴,但收入汇总计算的个税,与各处分开计算的个税存在差异,则存在补税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