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城北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执法不公,强行收取摆摊业主的物品。请有关部门查处。
李小姐:
现将您反映的“北城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执法不公,强行收取摆摊业主的物品,请有关部门查处”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2014年12月15日上午,我局北城大队数字城管平台接到龙岩市城市管理监控指挥中心转去的编号为20141215004的城市管理应处理事件。事件反映滨河西路旺达货架、文华货架、永鑫货架等店铺在店外摆放物品占道经营。北城大队执法人员经现场勘查,文华货架、永鑫货架店擅自将店内物品摆放至人行道上占道经营;旺达货架店的物品摆在店门口滴水檐以内的坎上,未占用人行道经营。按照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路段管理标准,该路段为三级路段,旺达货架店在滴水檐以内的坎上经营,未占用人行道,符合管理标准。因此,执法人员对文华货架、永鑫货架店主进行劝导,要求其将占用人行道的货架搬离,该两家货架店当场将货架按要求搬离。但执法人员离开现场后,该两家货架店又将货架重新堆放在人行道上,执法人员于2014年12月15日下午3时许再次对该两家货架店进行劝导搬离,该两家店主现场予以配合,但执法人员离开后,其又将货架搬至人行道上。12月16日至17日,执法人员继续对其进行劝导,店主仍不改正。经多次劝导教育无效后,执法人员于2014年12月18日上午10时许,依法对该两家货架店采取“违章占道经营物品先行登记保全”的措施,并告知该两家货架店主到北城大队接受处理。2014年12月18日上午永鑫货架店主丈夫及儿子(永鑫货架属个体经营户,经营者为陈X平)到我局北城大队处理时,其丈夫及儿子声称执法人员执法不公,只先行登记保全他店的违章物品,而未对隔壁店采取先行登记保全措施。执法人员将现场执法视频予以其儿子观看,对其做出解释:“当时现场为执法人员下车后即行拍照取证,对存在占道经营行为的永鑫货架、文华货架的占道物品实行先行登记保全,因拍照时离永鑫货架较近,所以先对永鑫货架店的物品进行先行登记保全,且因车辆已无法装载更多违章物品,所以对文华货架店只登记保全了一个货架。经解释后,永鑫货架店主的儿子当即承认错误,并且承诺今后将配合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再进行占道经营。因达到教育管理的目的,北城大队于2014年12月18日上午11时许当即作出处理决定将所登记保全物品归还店主陈X平的儿子李某,下午李某将物品全部取回。
您反映的情况是因为不了解现场执法情况而造成误解。谢谢您对我局执法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4年12月30日
(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 2014-12-30 17:1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