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2009-2010年在佛山市直事业单位就职,期间单位缴纳五险一金但未发给我社保卡和公积金存折,后到广州就业。我离职时开了离职证明。请问现在该如何将当时缴纳的社保转移到广州的现账户,如何提取公积金?感谢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离职不属可提取范围;职工离开佛山不在佛山工作,由原单位足额汇缴应缴公积金后,办理封存手续,待有新接收单位(包括外地单位),由接收单位办理公积金个人明细转移手续并继续缴存。
全国已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转移平台,全国各省市将分批接入该平台(预计6月底完成平台衔接)。现时我市已接入该平台,网友可先咨询转入地是否也已接入此平台,如转入地也同样已接入平台,职工可直接在转入地申请,无需再到转出地(即我市)申请。如转入地并未接入,需按照手续须知提供资料到我中心业务窗口申报。
另外关于社保转移的问题,请向社保部门咨询了解。
2017-05-16 22:5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