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中旭日楼盘未过验收,强制业主交房

南中旭日楼盘未过验收,登报公告,强制让业主收房。投诉房管部门,他们认为这是业内潜规则,虽违规但不愿出面制止。业主无奈,不知如何是好?我们强烈要求房管部门出面阻止,要求验收过关才能交房,维护广大业主利益。
“南中旭日新城”业主:
你反映关于“南中旭日新城”交房问题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南中旭日新城”项目未通过验收,强制要求业主交房的问题:
根据你们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八条约定,交房条件为:1、该商品房经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和消防验收合格;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生活给排水、用电、管道燃气、电信、有线电视、消防、邮政信报箱等设施达到设计要求条件;3、小区内部道路、绿化、室外照明、消防、环卫及其他商业、社区服务和管理等公共配套建筑、基础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完成。分期建设的,该商品房所在分期建设部分应按规划设计要求全部完成,并与在建工程之间设置有效的隔离设施和施工安全设施。
经查,“南中旭日新城”项目于2014年6月18日通过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验收,竣工验收结论:本工程各分部工程均按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规程、规定、图集等完成合同约定的项目,无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条款,内业资料基本齐全。于2014年6月27日通过消防验收。其它专项验收排水、防雷、人防、夜景、环保也已获得通过。
根据上述情况,我局认为“南中旭日新城”项目符合《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4-7-17 08:2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