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的呼声


我是阳湖坪镇的农民,原承包土地在2012年就被工业园征收完了.今天我就想问哈永定区区政府.贵政府2013年3月11日发布的《张家界市永定区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和养老保障实施办法(试行)》(2013)2号文件.其中.第八条规定:16周岁至59周岁的失地农民,每人每年可享受400元的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最多可享受25年;笫九条规定:年满60周岁的失地农民,即可每月领取65元的养老生活基础保障金;笫27条规定: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两年.可是,从文件发布至今,已过去一年零四个月哒,两年的有效期也快过哒.可上列两条至今都沒有兑现..我们这些失地农民是天天盼、日日望,只望该文件能早日实施兑现.尤其是60岁以上的老人们,望那个65块钱,硬是脖子都望长哒、眼睛也望绿哒、脑壳也想偏哒.他们戏说:“钱米得到,倒得个残疾(长脖、绿眼、偏脑壳),亏大哒.”更有像我这样70多岁的古稀人,还能活多久,只能用天来计算.如沒死有机会也享受不了几年哒,如果沒有那个命等到文件实施就死哒,恐怕到时眼腈都不得闭.那将是一生的遗憾.每次老人们聚在一起闲聊时,扯到这个事时真是怨气冲天,抱怨说:“连堂堂区政府的红头文件都是讲话不算数旳,都是忽弄老百姓的,我们老百姓还有么卵搞场呢?”.今特发帖,请求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就文件第八条、第九条沒有施行的原因,给岀一个合法、合理的解释.并请求你们在百忙中,抽岀时间,早日回帖,以慰民怨.

关于对古稀人网友“失地农民的呼声”的回复
古稀人网友:
您在网上发布的“失地农民的呼声”我们已看到,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为解决被征地失地农民的养老生活保障问题,促进我区城市建设,我区于2013年3月11日出台了《张家界市永定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养老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张定政发[2013]2号),对被征地农民范围、对象、保障措施、认定办法、工作程序及各部门职责进行了明确,并于2013年4月上旬召开全区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13年7月以前,我区除个别办事处因承包田地底子不清而导致被征地农民认定工作缓慢以外,其余包括阳湖坪镇在内的1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均已完成个人申请,村(居)审核申报,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村(居)和乡镇办事处两级公示工作,其被征地农民认定审批表已报区农保局。2013年8月至10月,区农保局组织区国土分局、区经管局对上报的1.8万名被征地农民的申请资料全部录入电脑,于2013年11月把资料报送市国土局审核(因市城区征地项目均由市国土局组织实施,征地资料归属市国土局管理),但由于历年征地农民都纳入了保障范围,征地时间长,上报的被征地农民人数众多。2013年11月,市国土局已将我区上报的被征地农民资料分配给相关单位进行审核,属城市规划区的由市征地事务所负责,工业园区的由工业园国土分局负责,属我区农村的由区国土局负责,但通过我局多次催促了解,目前审核工作正在进行中,但由于翻阅的资料多,年度跨度大,工作进展较慢。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只有在被征地农民身份确定的前提下才能组织实施,目前,我区就被征地农民审核认定工作专门向市政府作了汇报,市政府领导已作批示,市国土局也正在组织审核工作。只要被征地农民个人身份确定,我局就可以对60周岁以下参保被征地农民进行社保补贴,对60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发放养老生活保障金。
感谢您对我区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将积极工作,争取市、区国土部门的支持,尽快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到位。
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8日

时间也太久了点!!!

首先感谢永定区人社局对一个农村古稀老人旳帖子如此重视,并及时回复.虽然所列理由不是很充分,还是一个长把伞,没有一个具体的时间表,实质上没有一点进展,.但人社局是尽了力的,无奈职权有限.为此,我们建议由区政府牵头,协调各相关职能主管部门,共同引起重视,才捁得好、办得快.不然,两年有效期过哒都是卵弹琴.

1.8万个失地农民顶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