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带外籍妻子到诸暨务工,未办相关手续被罚


日前,诸暨市公安局店口派出所民警在检查出租房时,发现一名越南女子,因为她没有办理临时住宿登记手续,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随后,她的丈夫李先生赶到,办妥相关手续,并缴纳1000元罚款后,将其带回了家。
当天,店口派出所组织出租房检查,辖区内一间低矮的出租房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敲开门,屋里只有一名年轻女子,打扮不像本地人。民警问话,她能听懂,但回话的口音听上去很陌生。
检查完其他出租房后,民警想再问问女子其它情况,她却推说没时间。
之后,民警从附近村民处得知,该女子是越南人,前段日子跟着丈夫李先生一起来店口打工。平日里,她就呆在家里洗衣做饭,和周围邻居交流很少。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境外人员(指外国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和华侨)必须在抵达后的24小时内向住宿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临时住宿登记。民警发现,这名越南女子并没有办理这项手续,于是将她传唤至派出所,并通知了她的丈夫李先生。
原来,李先生是江西人,两年前和这名越南女子结婚,在国内领了结婚证。因为只有护照,没有工作签证,所以妻子只能呆在家里干些家务。“来店口后事情太多,结果就把登记的事情给忘了,下次一定注意。”李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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