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一巡察组向高州市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2017年5月2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高州市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苏平同志向杨文伟同志传达了市委书记李红军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李南春同志代表市委第一巡察组分别向杨文伟同志和高州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苏平同志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杨文伟同志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6年12月19日至2017年2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高州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坚决落实政治巡视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以“六项纪律”为尺子,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书记李红军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听取了巡察工作情况汇报。
李南春同志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高州市公安局党委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加强党的建设,认真配合高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反恐维稳、治安防控、队伍管理等各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为高州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一个和谐稳定的环境。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方面还存在较大不足,“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委及班子成员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重视、局纪委的监督责任缺位严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够严格、程序不够规范、过程不够民主等情形,选人用人存在“小团体”、“小圈子”现象;对“三重一大”管理不够严格,办公场所工程建设和办公设备采购由社会老板垄断承包,存在较大腐败风险,公款送礼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情况依然存在,财务管理不够规范,政企关系尚未理顺。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经按照有关规定转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处理。
李南春同志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一是领导班子要提高对党建工作的认识。高州市公安局党委特别是“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党的工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制定并细化党委工作规则。局党委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基本制度。继续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构建谈心谈话、抓早抓小工作机制,配齐配强纪检监察队伍。二是严格落实“一把手”选人用人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干部人事制度和法规,公道正派选人用人。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严格按程序选拔干部,严格规范干部人事基础工作,严把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入口关”,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工作全程记实等制度,确保各项监督措施得以全面落实到位。三是制定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决策行为,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防止工程建设领域和办公用品采购领域的腐败行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严格执行公车管理相关制度;加强对“三公经费”的报销和管理,防止“舌尖上”的腐败;严格按照规定理顺政企关系,严格落实财务管理管理规定,从严执行“收支两条线”。
苏平同志指出,高州市公安局党委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要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逐一抓好落实,按时报告整改情况;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扎紧制度笼子,促进改革发展,确保取得整改实效。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开展监督检查。
杨文伟同志表示高州市公安局党委一定会深化认识,正确对待和完全接受巡察结果,在强化责任的基础上,坚决落实整改要求,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努力提高队伍履职能力。
市委第一巡察组成员出席反馈会,高州市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高州市公安局副股以上干部列席了会议。
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17年5月2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沈东明同志向李康同志传达了市委书记李红军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张少兴同志代表市委第二巡察组分别向李康同志和市环境保护局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沈东明同志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李康同志主持反馈会并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2月19日至2017年1月1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环境保护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以“六项纪律”为尺子,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书记李红军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
张少兴同志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市环境保护局党组能够不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积极实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环境质量逐步好转。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党的领导弱化,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主业意识不强,重业务轻党建;二是党建工作抓得不严不实,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干部队伍“庸、懒、散”现象比较突出;三是管党治党未能做到从严从实,制度笼子未能扎紧织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企业排污行为执法不严,存在“以罚代管”现象,环境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抽取环评专家不规范,存在权力寻租空间;四是工作不敢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现象比较突出,部分重大环保设施项目建设推进缓慢,专项资金大量滞留,环保审批验收等程序不够简化。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张少兴同志提出六点意见建议:一是强化党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核心作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纪检监察部门要真抓真管,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不能以行政会议、局务会议代替党组会议。二是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建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党章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是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规范领导班子履职用权,把握“关键岗位”,强化审批执法、日常监管等重要环节管理,切实纠正执法不严、人为选取环评专家、自由裁量权过大等违纪违法问题。四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落实岗位工作责任制,解决临聘人员过多问题,建立完善考勤管理制度;及时跟进处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强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五是强化服务意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升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真心实意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沈东明同志指出,市环境保护局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要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逐一抓好落实,按时报告整改情况;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扎紧制度笼子,促进改革发展,确保取得整改实效。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开展监督检查。
李康同志表示,将尽快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进一步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深挖根源。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积极整改,按照巡察组的要求去逐项抓落实,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推动茂名环保事业的新发展。
市委第二巡察组成员出席反馈会,市环境保护局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市环境保护局各部门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农业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5月2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农业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卢巧智同志向朱积同志传达了市委书记李红军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市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曾峥同志代表市委第三巡察组分别向朱积同志和市农业局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卢巧智同志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朱积同志主持反馈会并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2月19日至2017年2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农业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广东省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以“六项纪律”为尺子,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发现问题线索、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书记李红军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
曾峥同志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农业局党组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关于“三农”工作的要求,把握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核心要务,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四个意识”不够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贯彻落实中央“三农”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对下属单位管理不力;党的建设虚化,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有的党员不按规定缴纳党费,有的党支部不按时换届;全面从严治党不够坚决有力,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个责任”缺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选人用人不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项目监管不到位,存在违规违纪风险;“精准扶贫”压实基层责任力度不够;财务管理混乱,存在挤占挪用农业、扶贫工作经费的问题。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有关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有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处理。
曾峥同志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着力破解扶贫工作难题,加强精准产业扶贫工作;要加强对局属单位“一把手”的教育监督管理;要提高选人用人的民主决策透明度,严格把关,规范选人用人。二是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局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对党的建设重视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按规定交纳党费、基层党组织不按时换届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三是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夯实“两个责任”。四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和财务管理制度。要高度重视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好整改;要加强农业和扶贫项目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大对财务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要严格责任追究。
卢巧智同志指出,市农业局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要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落实上集中发力,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逐一抓好落实,按时报告整改情况;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扎紧制度笼子,促进改革发展,确保取得整改实效。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开展监督检查。
朱积同志表示,这次专项巡察,是对市农业局党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一次全面检查,也是一次彻底的政治体检。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市农业局党组完全接受,并坚决对照整改。一是对存在问题逐一梳理,认真剖析和反思,做到从思想上、政治上统一认识。二是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逐件逐条加以整改,确保从严、从快、从实整改到位。三是结合“两学一做”,深入开展“四个意识”教育,发挥党组核心表率作用,全面从严治党,向市委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市委第三巡察组成员出席反馈会,市农业局党组成员出席会议,市农业局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17年5月2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茂名市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李亚奎同志向黄果同志传达了市委书记李红军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吕国海同志代表市委第四巡察组分别向黄果同志和茂名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李亚奎同志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黄果同志主持反馈会并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2月19日至2017年2月2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茂名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坚决落实政治巡视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以“六项纪律”为尺子,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书记李红军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
吕国海同志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茂名市公安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从严管党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规范权力运行,工作作风和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在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治安防控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绩。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的领导方面存在弱化,党委决策核心作用不突出,沟通协调不够,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有待加强;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缺失,有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从严治党方面仍有不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局纪委欠缺主动作为,执纪问责不够严,队伍管理宽松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在不足,未能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三公”经费使用监管不严,部分国有资产处置、服务采购及工程项目不按规定进行,下属企业管理较乱,有较多违规情况;公安工作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处理。
吕国海同志提出六点意见建议。一是巡察发现的问题,根本原因在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市公安局党委要认真对照检查,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坚决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打造维护茂名社会长治久安的铁警队伍。二是要加强党的建设,将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贯彻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发展党员以及党费收缴工作。三是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健全选人用人机制,根据“德能勤绩廉”全方位选拔综合素质高的干部充实到领导岗位。加大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培养更多复合型人才。四是要深入开展法制教育,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坚决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彻底解决公众关注的涉“黄赌毒”、涉电信诈骗、涉枪、非法聚众飙车、非法中介、超载泥头车、违规测速等问题。五是要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三公”经费及项目采购的管理,尽快完成下属企业脱钩,纠正其中的违规情况。六是要充分运用巡察成果,积极解决巡察发现的问题,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完善相关制度,建立从严治党长效机制。
李亚奎同志指出,茂名市公安局党委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要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逐一抓好落实,按时报告整改情况;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扎紧制度笼子,促进改革发展,确保取得整改实效。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开展监督检查。
黄果同志表示,对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市公安局党委诚恳接受,将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个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深入抓好整改落实,确保两个月内按标准要求全部整改到位,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整改情况,并及时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
市委第四巡察组成员出席反馈会,市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市公安局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副科实职以上干部、部分退休副处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据茂名日报消息:
市委第一巡察组向高州市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2017年5月2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高州市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苏平同志向杨文伟同志传达了市委书记李红军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李南春同志代表市委第一巡察组分别向杨文伟同志和高州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苏平同志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杨文伟同志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6年12月19日至2017年2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高州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坚决落实政治巡视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以“六项纪律”为尺子,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书记李红军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听取了巡察工作情况汇报。
李南春同志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高州市公安局党委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加强党的建设,认真配合高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反恐维稳、治安防控、队伍管理等各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为高州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一个和谐稳定的环境。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方面还存在较大不足,“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委及班子成员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重视、局纪委的监督责任缺位严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够严格、程序不够规范、过程不够民主等情形,选人用人存在“小团体”、“小圈子”现象;对“三重一大”管理不够严格,办公场所工程建设和办公设备采购由社会老板垄断承包,存在较大腐败风险,公款送礼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情况依然存在,财务管理不够规范,政企关系尚未理顺。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经按照有关规定转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处理。
李南春同志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一是领导班子要提高对党建工作的认识。高州市公安局党委特别是“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党的工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制定并细化党委工作规则。局党委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基本制度。继续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构建谈心谈话、抓早抓小工作机制,配齐配强纪检监察队伍。二是严格落实“一把手”选人用人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干部人事制度和法规,公道正派选人用人。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严格按程序选拔干部,严格规范干部人事基础工作,严把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入口关”,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工作全程记实等制度,确保各项监督措施得以全面落实到位。三是制定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决策行为,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防止工程建设领域和办公用品采购领域的腐败行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严格执行公车管理相关制度;加强对“三公经费”的报销和管理,防止“舌尖上”的腐败;严格按照规定理顺政企关系,严格落实财务管理管理规定,从严执行“收支两条线”。
苏平同志指出,高州市公安局党委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要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逐一抓好落实,按时报告整改情况;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扎紧制度笼子,促进改革发展,确保取得整改实效。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开展监督检查。
杨文伟同志表示高州市公安局党委一定会深化认识,正确对待和完全接受巡察结果,在强化责任的基础上,坚决落实整改要求,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努力提高队伍履职能力。
市委第一巡察组成员出席反馈会,高州市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高州市公安局副股以上干部列席了会议。
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17年5月2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沈东明同志向李康同志传达了市委书记李红军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张少兴同志代表市委第二巡察组分别向李康同志和市环境保护局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沈东明同志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李康同志主持反馈会并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2月19日至2017年1月1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环境保护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以“六项纪律”为尺子,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书记李红军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
张少兴同志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市环境保护局党组能够不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积极实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环境质量逐步好转。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党的领导弱化,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主业意识不强,重业务轻党建;二是党建工作抓得不严不实,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干部队伍“庸、懒、散”现象比较突出;三是管党治党未能做到从严从实,制度笼子未能扎紧织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企业排污行为执法不严,存在“以罚代管”现象,环境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抽取环评专家不规范,存在权力寻租空间;四是工作不敢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现象比较突出,部分重大环保设施项目建设推进缓慢,专项资金大量滞留,环保审批验收等程序不够简化。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张少兴同志提出六点意见建议:一是强化党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核心作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纪检监察部门要真抓真管,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不能以行政会议、局务会议代替党组会议。二是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建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党章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是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规范领导班子履职用权,把握“关键岗位”,强化审批执法、日常监管等重要环节管理,切实纠正执法不严、人为选取环评专家、自由裁量权过大等违纪违法问题。四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落实岗位工作责任制,解决临聘人员过多问题,建立完善考勤管理制度;及时跟进处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强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五是强化服务意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升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真心实意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沈东明同志指出,市环境保护局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要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逐一抓好落实,按时报告整改情况;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扎紧制度笼子,促进改革发展,确保取得整改实效。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开展监督检查。
李康同志表示,将尽快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进一步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深挖根源。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积极整改,按照巡察组的要求去逐项抓落实,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推动茂名环保事业的新发展。
市委第二巡察组成员出席反馈会,市环境保护局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市环境保护局各部门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农业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5月2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农业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卢巧智同志向朱积同志传达了市委书记李红军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市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曾峥同志代表市委第三巡察组分别向朱积同志和市农业局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卢巧智同志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朱积同志主持反馈会并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2月19日至2017年2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农业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广东省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以“六项纪律”为尺子,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发现问题线索、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书记李红军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
曾峥同志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农业局党组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关于“三农”工作的要求,把握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核心要务,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四个意识”不够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贯彻落实中央“三农”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对下属单位管理不力;党的建设虚化,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有的党员不按规定缴纳党费,有的党支部不按时换届;全面从严治党不够坚决有力,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个责任”缺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选人用人不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项目监管不到位,存在违规违纪风险;“精准扶贫”压实基层责任力度不够;财务管理混乱,存在挤占挪用农业、扶贫工作经费的问题。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有关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有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处理。
曾峥同志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着力破解扶贫工作难题,加强精准产业扶贫工作;要加强对局属单位“一把手”的教育监督管理;要提高选人用人的民主决策透明度,严格把关,规范选人用人。二是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局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对党的建设重视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按规定交纳党费、基层党组织不按时换届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三是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夯实“两个责任”。四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和财务管理制度。要高度重视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好整改;要加强农业和扶贫项目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大对财务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要严格责任追究。
卢巧智同志指出,市农业局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要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落实上集中发力,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逐一抓好落实,按时报告整改情况;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扎紧制度笼子,促进改革发展,确保取得整改实效。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开展监督检查。
朱积同志表示,这次专项巡察,是对市农业局党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一次全面检查,也是一次彻底的政治体检。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市农业局党组完全接受,并坚决对照整改。一是对存在问题逐一梳理,认真剖析和反思,做到从思想上、政治上统一认识。二是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逐件逐条加以整改,确保从严、从快、从实整改到位。三是结合“两学一做”,深入开展“四个意识”教育,发挥党组核心表率作用,全面从严治党,向市委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市委第三巡察组成员出席反馈会,市农业局党组成员出席会议,市农业局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17年5月2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茂名市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李亚奎同志向黄果同志传达了市委书记李红军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吕国海同志代表市委第四巡察组分别向黄果同志和茂名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李亚奎同志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黄果同志主持反馈会并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2月19日至2017年2月2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茂名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坚决落实政治巡视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以“六项纪律”为尺子,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书记李红军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
吕国海同志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茂名市公安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从严管党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规范权力运行,工作作风和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在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治安防控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绩。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的领导方面存在弱化,党委决策核心作用不突出,沟通协调不够,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有待加强;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缺失,有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从严治党方面仍有不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局纪委欠缺主动作为,执纪问责不够严,队伍管理宽松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在不足,未能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三公”经费使用监管不严,部分国有资产处置、服务采购及工程项目不按规定进行,下属企业管理较乱,有较多违规情况;公安工作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处理。
吕国海同志提出六点意见建议。一是巡察发现的问题,根本原因在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市公安局党委要认真对照检查,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坚决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打造维护茂名社会长治久安的铁警队伍。二是要加强党的建设,将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贯彻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发展党员以及党费收缴工作。三是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健全选人用人机制,根据“德能勤绩廉”全方位选拔综合素质高的干部充实到领导岗位。加大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培养更多复合型人才。四是要深入开展法制教育,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坚决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彻底解决公众关注的涉“黄赌毒”、涉电信诈骗、涉枪、非法聚众飙车、非法中介、超载泥头车、违规测速等问题。五是要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三公”经费及项目采购的管理,尽快完成下属企业脱钩,纠正其中的违规情况。六是要充分运用巡察成果,积极解决巡察发现的问题,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完善相关制度,建立从严治党长效机制。
李亚奎同志指出,茂名市公安局党委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要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逐一抓好落实,按时报告整改情况;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扎紧制度笼子,促进改革发展,确保取得整改实效。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开展监督检查。
黄果同志表示,对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市公安局党委诚恳接受,将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个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深入抓好整改落实,确保两个月内按标准要求全部整改到位,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整改情况,并及时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
市委第四巡察组成员出席反馈会,市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市公安局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副科实职以上干部、部分退休副处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巡察利剑发挥作用,为茂名正风肃纪注入新活力,促进干部队伍健康成长,释放改革发展新红利,服务茂名发展大局。赞赞!
首轮巡察还是发现了不少问题。提出很好的巡察建议。
发现了一些问题哦。
巡察及早发现问题,可以防止干部犯大错误,有利于工作。
怎么不到国土资源部门巡视一下,茂名的违规征地用地,农田违规建房问题十分严重,国土部分监管不力,放任不管,罪责难逃。从国道省道到乡道村道二侧,大片良田被非法占用,国土部门看不见还是管不了,更还是收钱后装作看不见?
干得不错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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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多巡视、多到基层。不要因为小而无所谓,其实苍蝇才是最可恶的。
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经按照有关规定转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处理
可以更具体一点嘛。是哪个领导?什么线索?
处理才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