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以为流浪狗打死后吃肉,结果为老板爱狗,被判刑? ZT
投票:遇到流浪狗,杀死后吃肉,这种行为属于犯罪吗?
老板万元柯基狗被员工打死吃肉 带工厂玩耍被当野狗
王先生在利国镇开有一家钢铁厂,前几天他女儿带着价值上万元柯基狗来到工厂玩耍,不料爱狗失踪,王老板花重金寻狗,最终发现竟被工厂员工打死并剥皮吃肉,事后不知情的员工愿意赔偿损失,但王老板不愿和解,目前该工人张某因涉嫌盗窃被警方取保候审。
据悉,这条柯基狗是王老板于去年5月花1.2万元买来送给女儿女婿的。买来时,它只有30天大,经过家人半年多的悉心照顾,这条柯基狗长得特别好。不料2月13日王老板的女儿带着它来工厂里玩耍时,意外将爱狗丢失。
2月14日,一条重金寻狗的消息出现在工厂里并引起轩然大波,寻狗启事写道:本人于2月13日晚丢失爱狗柯基一只,心情急切,望好心人看到给予联系,酬谢8000元,提供有效线索者,酬谢1000元。
寻狗启事贴出后不久,王先生就接到一名员工的电话,对方称,2月13日晚上,他在厕所看到住在某宿舍的张某在公厕打死一只狗并带回宿舍。而被打死的狗的模样和寻狗启事上的狗很像,且张某打狗时间与王老板丢狗时间也很近。
接到线索的王老板挂断电话后立刻来到张某宿舍,推开门一看,眼前的一切让他惊呆了,他看到地上全是狗毛,地上还有一把带着狗毛的刀。随后王先生将住在该宿舍的三名工人带到派出所。
经审讯,三人交代他们已经把狗煮熟吃掉了。张某说,那晚他在公厕内发现一只小狗,以为是条野狗,就用厕所内的木棍将狗打死后带回宿舍,同寝室的两人帮他将狗剃毛、剥皮,第二天,三人一起将狗煮熟吃掉。
心疼爱狗的王老板称,这只柯基狗的父母均有血统证明,长大后升值空间也很大,能价值好几万。“我们以为是条野狗,真没想到这么名贵。”张某懊恼说,他和其他两名工人也表示愿意赔偿老板的损失。但王老板不接受,因为他和家人是痛惜小狗的生命,所以他们对三名工人的行为非常愤怒,并称:“不会和解,只希望办案民警依法处理。”
目前张某因涉嫌盗窃,被铜山区公安局取保候审。而其余两名工人,已经被王先生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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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狗连项圈的没带就去厕所,还说是什么名贵的狗,名贵的狗经常去厕所干什么。养奘獒吧!
什么时候柯基都有野狗了……
国家对这个并没有设立犯罪什么的条例吧,现在来说只是一种道德以及人性而已,这样吃狗的人,人性比较凶残。
而有些像昨天看到的一新闻,一女街上抱走别人的一宠物狗还向狗的主人敲诈钱财之后再将狗摔死,那这种就是犯罪了。
像楼主上面说的这事件的话,其实说不清了的,有些员工看到狗的时候其实心里知道这应该是别人家养的狗就将其打死吃掉,然后说野狗只是一种推责任,这样也没什么罪名。
赔钱是肯定的,但应该不算犯罪。
这种老板素质太差了;为了一条狗还要判自己员工的刑!
对员工都没感情,还对狗有感情...
豁达点的老板肯定是稍微赔点算了...
狗不去犯人,人就别再杀狗了,狗要是咬人了,那这只狗一定得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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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他人财物者已经构成犯罪了。
得饶人处且饶人,已经认赔还斩尽杀绝!这个老板平时绝对也不是什么善类
那个我看到了,真的是恶劣,狗主人愿意再买一条狗给她或者给钱给她,她都不愿意归还,后来还问狗主人要狗的抚养费,狗主人说狗粮她有,如果对方想养几天她可以送狗粮过去,对方不要,要钱,狗主人很无奈,又不是狗主人要对方养着的,对方自己不肯还给他。到最后可怜的狗狗成为了这场人类利益熏心的犯罪事件的牺牲品,据说对方还欠了很多债,债主都在门上写了欠债还钱之类的,狗死后这人还拒绝向狗主人道歉,应该严惩,生命不允许这样践踏
同意你的看法。有些人看到没人牵着的狗就想打死烧来吃的,说以为是野狗完全是推脱责任的说法,老板养着的柯基犬可能会像野狗吗,至少皮毛总有区别吧。总有那么些人,看到农民种的菜要偷几颗,看到农民养的鸡鸭也想偷几只吃,大冬天的看到狗更想杀了吃。
很早以前的事了
应该算不上犯罪吧,人家根本不知道这狗的实际价值啊,你自己得狗都不管牢能怪谁,那以后大家马路上看到野狗都给送到这个公 安 局 里去好了,因为说不定就是谁家丢的贵重狗呢~
对。很多时候,我们不能从法律上来判断,每个民族国家的法律都是不同的。但是人性是相同的。只要从人性的角度去分析,绍兴人怎么样?杀狗的人怎么样?排放污水的老板怎么样?就一目了然!
再说一句,有的法律条款,其实是恶法。这一点想必大家都有耳闻。比如说某某大法官律师的说法。
开头一张图,过程全靠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