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9月16日中午,平湖在线微信推送的一篇名为“乍浦某美容店产品重金属超标险让女子毁容?”的文章,由于系爆料人单方面爆料(部分内容转载自乐享平湖)并未跟相关单位进行进一步的核实,收到当事方店主联系后,进行核实确认,爆料人所爆料内容与事实有一定出入,因此对店方也造成了比较恶劣的影响,深表歉意。
事件回顾:
昨天,乍浦罗女士爆料“美容后脸部遭毁容”的经过。
罗女士称,自己今年5月份在乍浦某美容店办了美容卡。8月10日,罗女士旅游度假归,发现自己脸上有晒斑,便购置了店中一套价值1500元左右的美容产品,当天下午就做了脸部护理,当时出现了红肿症状,店家说属于正常现象。之后的3-4天,罗女士继续这个脸部护理项目,结果症状没有缓解,反而出现了水泡。于是,罗女士前往乍浦、金山、上海等地医院寻求医治,医生诊断为脸部烧伤,花去医药费1080元。罗女士与美容店进行协商,店方同意预先支付给罗女士1500元,之后又支付其3000元,前后共计赔付4500元。罗女士认为:1.治疗脸部的医药费远不止4500元,店方应当给予一定的赔偿;2.认为该美容院此前并没有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当受到有关法规的处罚。
(内容来自罗女士本人爆料以及乐享平湖整理)
该商家就该女顾客罗女士的爆料问题,找到我们平湖在线并给出正面回应:
首先店方就该罗女士脸部出现红肿事件向平湖整个美容界及顾客表示深深的歉意,其次强调该女士爆料的内容有失事件的真实性。
店方美容店在平湖已是拥有13年的经营史,也算是平湖的老店之一,在平湖发展了12年后,遂到乍浦开设了分店。
2015年6月,罗女士成为了店方乍浦店的一名会员,罗女士从北京、泰国等地游玩而归,8月10日当日罗女士接受了店方为其推荐的一款分解色素的产品,进行了惯常的面部保养,在此之前已经在该店进行10次左右的护理。护理期间,无任何面部不适情况。
10日晚上深夜,罗女士通过电话反映脸部出现发红现象。次日店方对其进行了物理冷敷,持续4-5天,并未见好转。
期间经乍浦医院诊疗后,罗女士服用了息斯敏(抗过敏药物)仍不见好转。店方考虑应该与本店护理及产品无关。建议罗女士去药店购买防风通圣丸,考虑有可能是旅游度假劳累或者阳光暴晒所致。
罗女士并未服用。后罗女士自行前往上海金山医院和华山医院,进行治疗并做了过敏原测试,并无查证是店家护理及产品导致。专家医院的诊断为烧伤,经一段时间治疗仍无好转。
店家于8月20日和21日,再次陪同罗女士分别前往上海金山医院、上海华山医院就诊,医生通过对患者前期治疗情况的分析,华山医院医生开出了防风通圣丸,(该药店方在8月15日已向罗女士进行建议服用,到时罗女士并未理会)。罗女士在服用该药之后,面部症状消失,明显康复。
那么“防风通圣丸”究竟是治疗什么病情的药丸?在罗女士服用之后,面部得到恢复呢?
防风通圣丸的功能主治:解表通里,清热解毒。用于外寒内热,表里俱实,恶寒壮热,头痛咽干,小便短赤,大便秘结,风疹湿疮。(来源:百度百科)
由此店方基本可以断定,此次罗女士脸部出现发红现象与店方的护理及产品无关。目前罗女士已恢复了正常的生活。
在罗女士出现脸部发红的情况下,在未确认为何种原因导致的情况下,店方本着为顾客负责的态度,在8月18日和8月19日已经为罗女士垫付了4500元用于医治。
在8月31日,罗女士反映到工商部门以及通过微信向店主要求赔付20万用于后期修复。店方认为其要求为无理要求,逐建议罗女士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9月13日罗女士通过微信向店主发来威胁性消息。表示要店方关门,赔不赔钱已经无所谓。
当日中午罗女士带着两名男性在未通知店主的情况之下,在店内驱赶顾客,用车拦住店门,三个人在店内大厅抽烟打牌,扰乱店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店主于三点半左右到店后报警,警察来后对对方做出严厉批评,将对方带至派出所。
9月15日罗女士在未确认其面部发红原因的情况下,通过网络途径发布了对有损于店家名誉的爆料。对店方造成恶劣的影响。店方将对罗女士的这种行为诉诸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
并且店家承诺:如若是因店家的护理和产品引起的任何不良现象导致的会员损害,店方都会积极承担,不会推诿,且该店自2002年开设以来,从未发生过产品及服务的投诉,此次事件发生,该店已经做了报案处理,后续请等待进一步报道。(平湖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