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单位领导好!
我女儿未够十六岁是禅城区户口,曾经办理了探亲签注三个月多次的,于2015年3月份左右已过期了。现在我想办理签注续期。我查看广东省出入境条例:两年内再次申请探望同一亲属(配偶和姻亲除外)的,免交亲属关系证明;超过两年再次申请的,需重新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首次申请探亲签注,申请人及被探望亲属须一同前往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接受面见及询问。 那我这种情况,办理签注续期,还需不需要重新按第一次流程办理?还是我拿女儿的证件去续签就可以了(即是由我一个人代办)?如果再办理续签,可否有一年多次办理的?具体是什么手续?需要什么证件?几个工作日?费用几钱?谢谢!
您好,如果您女儿之前办理过三个月多次探亲签注,并已面见过被探望人,则原则上无需再次面见被探望人。如与上次提交亲属证明不够两年,可带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申请表到出入境部门受理。但需提醒市民,因无法查询到您的具体情况,最好带上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被探望港澳关系人的港澳身份证和回乡证复印件(无需原件)
2016-05-11 18:47:32